黃權海曾任海南省臨高縣漁業船舶檢驗站負責人,在2018年至2022年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辦理漁船開工建造、檢驗等業務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277.66萬元。其還存在行賄、違反工作紀律等問題。2023年1月受到開除黨籍、解除勞動關係處分,同年9月因受賄、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87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權海
- 處理時間:2023年1月
- 刑罰:有期徒刑九年
- 罰金額:87萬元
- 受賄金額:277.66萬元
- 移送檢方:2023年1月
違紀違法問題
- 2018年至2022年,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漁船業務利益,索取、收受賄賂總計277.66萬元。
- 違規辦理漁船開工建造及檢驗業務,破壞工作紀律。
- 多次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不當宴請。
- 為謀私利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
處理結果
- 2023年1月,被開除黨籍、解除勞動關係。
- 違紀違法所得被收繳,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
- 2023年9月,因受賄、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87萬元。
其他違紀行為
- 違反生活紀律,家庭美德缺失,道德品質腐化。
- 與商人交往親清不分,濫用職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