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新民(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副院長)

黃新民(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副院長)

人物名,著名人物為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副院長化學家。福建清流人。1937年畢業於清華大學化學系。1945年留學英國。1948年獲劍橋大學化學博士學位。1949年回國。歷任教育部留學生處處長,北京大學、清華大學教授,解放軍防化技術研究所副所長,解放軍防化研究院科技部副部長,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副院長,中國化學會第十七屆常務理事,中國環境科學學會常務理事。另有合肥工業大學教授、中南財經大學教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新民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畢業院校:清華大學化學系
簡介,成就,簡歷,

簡介

1956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是第三屆全國人大代表。四十年代在世界上首次合成五十種新雜環化合物。合編有《化學物質命名原則》、《毒劑化學》,撰有《關於雜環化合物命名的意見》等論文。

成就

黃新民於1913年2月7日出生在福建省清流縣,自幼酷愛讀書,立志為國為民做一番事業。國小畢業後,以優異成績先考取長汀第七中學,繼而考取上海清心中學插班生,並獲得全校唯一全免學、宿、膳獎學金。直至高中畢業,學習成績一直名列第一。1934年考取清華大學,獲化學系、數學系兩系獎學金。他進入化學系後刻苦學習,同時十分關心祖國的命運。他積極參加了“一二·九”愛國運動,參加了黨領導下的進步學生組織——實用科學研究會的國防化學組活動。1937年以優異成績畢業於清華大學化學系,獲學士學位,留校擔任助教。同年抗日戰爭爆發,黃新民出於抗戰激情,參加了國民黨軍政部兵工署防毒學兵隊,擔任化學教官。由於該隊政治腐敗,不久即憤然離去。輾轉來到昆明,在西南聯合大學擔任講師。當時日本侵略軍大舉進攻,國民黨軍隊節節敗退,國民黨統治區物價飛漲,民不聊生。已經有了妻子和孩子的黃新民,不得不先後兼任中學教師、家庭教師、化學藥品公司工程師和醫院、藥廠的藥劑師,以維持生活。
在昆明時期,他時時為國擔憂,多方探索民族出路。他參加過吳晗、聞一多等學者名流的民盟活動,還參加了黨領導下的學習會。1945年考試獲取了英國文化協會獎學金和美國庚子賠款獎學金,他先入英國倫敦藥學院讀研究生,1946年轉入劍橋大學學習。在前英國皇家學會會長、諾貝爾化學獎獲得者A.R.托德(Todd)為主任的化學系及在P.G.曼(Mann)指導下刻苦鑽研,1948年獲博士學位,博士論文題目是《吲哚化合物若干問題》。吲哚化合物廣泛地以天然產物的形式存在於動植物中,其中許多具有工業套用的價值,如作為染料的靛藍和藥物的吲哚生物鹼,而且能夠合成生產。黃新民在他的吲哚化合物的合成研究中,提供了50多種新的吲哚衍生物,並發現其中有些化合物具有光敏性能,有可能成為新型的光敏劑。在劍橋大學的第四年擔任博士研究員,繼續異吲哚方面的研究,尋找更好的光敏染料,即可使照相底片感光速度大為增加的一些染料。
黃新民留學英國後不久,就接受了我黨在英組織的直接領導。先後以留英科學工作者協會總幹事和中國留學生總會常務委員、主席等身份,編寫進步刊物,宣傳進步思想,團結留學生開展革命工作。1948年在布拉格代表中國科學工作者協會出席了世界科學工作者代表會議,並做了題為《科學與人類》的演講。1949年又以國際學聯代表身份出席了在巴黎召開的第一屆和平大會,為我黨在海外的進步活動做出了貢獻。
1949年7月黃新民根據黨的指示和安排,動員和組織留歐學生回國參加祖國的建設事業。
1949年9月黃新民等30餘人從國外回到北京,一同入華北人民革命大學政治研究院學習,被任命為教育部留學生管理處處長,兼政務院文委招待回國留學生委員會秘書。黃新民根據周總理指示以個人名義向歐美和日本的中國留學生髮出了兩千多封邀請信,號召留學生和科學家們回國。他領導的留學生處共接待並安置了近兩千名回國的科技人員,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建設事業,為我國科學事業的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
周總理曾親切鼓勵黃新民說:“犧牲一個博士專業,換回千百人專家,不很合算嘛”。黃新民倍受鼓舞,在30年的革命生涯中,他把周總理的話當做座右銘,經常勉勵自己、教育同志。他說:總理的指示很深刻,我們要事事想到全局,想到長遠,聽黨的話,服從黨和國家的需要。
在此期間先後兼任華北大學工學院副教授和北京大學、清華大學教授。此外,他還參加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關於學術名詞統一方面的工作,被聘為化學物質命名原則修訂的審查委員。
化學物質的種類繁多,其名稱的系統化及統一工作,極為重要。化學名詞較其他科學名詞更加繁多,實難在一本篇幅有限的名詞書中一一列出,而且新化合物不斷發現,事實上亦無法使其完全。比較合理的辦法,是定出一套命名法則,以便學者對於一些結構已知的物質,不論它是早發現或新發現的,一看便能定出它的系統名稱。18世紀末,歐洲即已開始從事無機化學物質命名的系統化工作。19世紀末關於有機化學方面,曾舉行國際會議。我國化學物質名稱的統一工作始於1915年,並於1932年公布了化學命名原則,1937年修訂一次,1945年出版了化學命名原則增訂本。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十分重視學術名詞的統一工作。黃新民從1950年開始參加關於化學命名原則的修訂。1953年參加了《化學物質命名原則》一書的修訂工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的編著工作。黃新民曾建議:將一切雜環母核均由其結構相當碳環母核來衍生名稱;加雜原子名稱於碳環名稱之前以命名。常見的芳香族碳環母核,大抵均有簡名;對新字讀音提出了兩種方法:(一)音切法,即原音與烷相切。直到目前已審定的有機化學命名中,被沿用的名詞中只保留了“甾”字的命名。
抗美援朝戰爭期間,侵略美軍肆意踐踏國際公約,在朝鮮戰場公然使用化學武器。當時志願軍急需防護器材,而我軍的防護科研還是空白。為了建設防護科研事業,適應現代化戰爭需要,1952年8月黃新民不計名利地位、個人得失,離開國家機關,辭去三所大學教授職務,從地方來到部隊。
黃新民開始在防化學校任訓練部防化系主任,主持防化研究室工作。他說:“這是一個新的領域,需要許多開拓者”,“我願意為這項事業傾心盡力”。一到職就立即帶領全室人員奮力苦戰。在不長時間內研製出我軍早期型號的一批偵毒器等防護器材。防護研究室從計畫、專業設定到實驗、翻譯國外專業書籍以及組織科研協作等,都是他親自操持,四處奔波,費盡心力。他常說:“科學技術的進步,科研管理水平的提高,基礎就在於人才的培養”。他編、譯、著《毒劑化學》《毒劑化學與分析》《軍用毒劑與偵毒》《雜環化學》《高等有機化學》等多種書籍和在軍內發行的大學講義。由於黃新民的努力,為國家培養了大批科技人才,他們是五六十年代開創防護科研事業的主力,也是現在和今後發展防護科研事業的骨幹。同志們說:“培養人才是關鍵的一著棋,是黃新民的一大貢獻。”
為了開創軍事防護科研事業,黃新民從主持防化研究室到建立防化研究院,一直擔任科研管理的領導工作。他著眼於現代戰爭的需要,從當時的條件出發,有針對性地設定防毒專業、核防毒專業,為防化科研事業的發展,奠定了重要基礎。1956年,他參加了中國共產黨。1962年他當選為第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1979年2月黃新民擔任了國務院科技幹部局臨時領導小組成員兼國務院引進人才辦公室負責人。
1980年8月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成立不久,黃新民擔任了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副院長,他以極大熱情投入環境科學領域的探索,在籌建工作中嘔心瀝血,辛勤耕耘。從調配培養科技隊伍、制定科研發展規劃、科研基地建設以及廣泛開展與高等院校、科研單位、國際間學術交流做了大量開拓性工作,為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是我國唯一的大型綜合性環境科研機構,擔負著國家環境科技攻關及重大綜合性、區域性、套用性環境問題研究;開展全球性、超前性環境問題研究;為國家環境立法、制訂政策以及加強環境管理提供技術支持。黃新民深刻理解國家建立這個研究院的宗旨,以他豐富的科研組織領導經驗,在組織建設上嚴格要求,對科研人員以身作則,循循善誘,鑽研環境科學新理論,強調樹立一絲不苟的科研作風,號召每一個職工都要立志為建設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做貢獻。他的領導作風給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1981年在他主持下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創辦了《中國環境科學》刊物,他擔任主編。這一刊物在傳播環境科技信息,國內外學術交流方面起著很重要的作用。同年在條件很艱苦的情況下,他組織剛進院的科技人員、大學畢業生編輯了《英、漢環境科學辭彙》,由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出版。這本書的出版為中國環境科技工作者及時提供了急需的工具書。
1982年8月黃新民因病離職休養。1983年1月黃新民任中國人民解放軍防化研究院顧問。

簡歷

1983年1月25日黃新民因患肺癌在北京301醫院逝世。根據黃新民的生前遺願,遺體獻給了中國人民解放軍301醫院做醫學科研實驗,為祖國科學事業做出了最後的貢獻。
簡歷
1913年2月7日 出生於福建省清流縣。
1937年 畢業於清華大學化學系,獲理學學士學位,並留任助教。
1937-1939年 任國民黨軍政部兵工署防毒學兵隊化學教官。
1939-1940年 任昆明中學教員。
1940-1945年 任西南聯合大學講師。
1945-1946年 英國倫敦藥學院研究生。
1946-1948年 英國劍橋大學研究生,獲博士學位,並任博士研究員。
1948年 代表中國科學工作者協會出席在布拉格召開的“世界科學工作者協會首屆代表大會”。
1949年4月 作為國際學聯的代表出席在巴黎召開的“第一屆世界和平大會”。
1949年9月 在華北人民革命大學政治研究院學習。
1949-1952年8月 任教育部留學生處處長,兼任北京大學、清華大學教授;華北大學工學院副教授。
1951-1956年 當選為中國化學會第十七屆理事會常務理事。
1952年8月-1979年8月 任中國人民解放軍防化兵部化學兵學校化學系主任、化學研究室主任、防化研究所副所長、防化研究院技術部副部長。
1956年 主持編制全國十二年科學技術長遠規劃防化部分科研發展規劃。
1978-1982年 當選為中國化學會第二十屆理事會理事。
1979年2月-1980年8月 任國務院科技幹部局引進人才辦公室負責人。
1980年8月-1983年1月 任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副院長,中國環境科學學會常務理事。
1983年1月 任中國人民解放軍防化研究院顧問。
1983年1月25日 病逝於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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