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凱歡是廣東定海針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長期致力於法律援助及公共法律服務領域。她於2021年11月獲評“第四屆廣東省法律援助工作先進個人”稱號,並於2023年2月被聘為廣東省民營企業律師服務團成員。在2020年疫情期間,她參與“1+1”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為新疆霍城縣民眾提供線上法律諮詢,並擔任廣州市法律援助處刑事法律援助律師。2022年12月,她作為廣東法律服務網律師,多次就疫情期間勞動法律問題提供專業解答。
基本介紹
- 榮譽稱號:第四屆廣東省法律援助工作先進個人(2021年)
- 服務團聘期:廣東省民營企業律師服務團成員(2023年2月至今)
- 服務行動:“1+1”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成員(2020年)
- 抗疫角色:廣州市疫情防控刑事法律援助律師(2020年)
法律援助工作
- 2021年9月,黃凱歡被列入第四屆廣東省法律援助工作先進個人擬表彰名單,並於同年11月正式獲得該稱號。
- 2020年4月,她作為“1+1”法律援助志願者,在新疆霍城縣開展線上法律諮詢服務,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解答民眾法律問題,並參與當地司法局疫情防控期間的法律援助工作。
民營企業法律服務
- 2023年2月15日,受聘為廣東省民營企業律師服務團成員,該服務團由廣東省司法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工商聯聯合組建,主要為民營企業提供法律支持。
疫情防控貢獻
- 2020年疫情期間,黃凱歡向武漢捐款支援抗疫,並擔任廣州市法律援助處刑事法律援助律師,協助處理疫情期間的刑事法援案件。
- 2022年12月,她接受媒體採訪,針對疫情期間勞動法律問題提出專業意見,包括感染新冠的工傷認定標準、居家辦公工資支付規則等。
勞動法律問題解答
- 在2022年12月的採訪中,她明確以下要點:
- 非醫護工作人員上下班途中感染新冠不屬於工傷;
- 員工不得以擔心感染為由拒絕到崗,但可協商居家辦公;
- 用人單位需正常支付居家辦公期間的工資及加班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