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元奇曾任安徽懷遠縣新型城鎮化建設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因嚴重違紀違法於2024年4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其在2019年9月至2023年1月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鄉村振興工程項目中收受賄賂225.43萬元,並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截至2025年3月,黃元奇任懷遠國有資本運營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監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元奇
- 職務:原董事長、總經理(註:原文未明確說明總經理職務,但參考資料[3]提到黃元奇曾擔任總經理)
- 處分時間:2024年4月
- 移送司法:2024年4月
- 涉案金額:225.43萬元
- 現職務:2025年任懷遠國有資本運營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監事
違紀違法問題,處分情況,後續任職情況,
違紀違法問題
2024年2月,黃元奇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懷遠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4年4月,黃元奇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經查,其在擔任懷遠縣新型城鎮化建設有限公司董事長期間:
- 於2019年9月至2023年1月,利用鄉鎮經濟產業園、居民安置工程等項目招標代理、工程建設過程,非法收受財物總計225.43萬元
- 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包括以權謀私、收受賄賂等行為
處分情況
- 違紀違法所得被依法收繳
- 涉嫌犯罪問題於2024年4月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後續任職情況
- 2025年3月11日,退出懷遠縣新型城鎮化建設有限公司主要成員名單
- 截至2025年3月,任懷遠國有資本運營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