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江市移民局

根據麗江市人民政府《關於麗江市金沙江水電建設協調辦公室(麗江市移民開發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的批覆》(麗政復[2005]41號),麗江市金沙江水電建設協調辦公室(麗江市移民開發局)成為麗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麗江市移民局
  • 城市:麗江市
  • 性質:移民局
  • 所屬類別:國家事務
機構職能,內設機構,

機構職能

麗江市移民開發局其主要職責為: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移民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市金沙江水電移民搬遷安置工作地方性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組織、領導、協調、管理、指導、監督、檢查、落實麗江市範圍內金沙江水電規劃、設計、開發建設、移民安置和開發工作,負責將市政府與縣(區)政府簽訂的《移民安置任務及補償投資包乾協定》、《移民後期扶持包乾協定》中具體任務分解、落實到縣(區)人民政府及移民機構。參與並監督檢查水電站實物指標調查、移民安置規劃和計畫執行,負責移民安置工作的初驗。
(三)協調有關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配合項目業主單位和規劃設計單位開展水電移民安置規劃、設計、預可研、可研報告的編制;參與經國家和省核准的麗江市範圍內金沙江中游水電工程的移民安置實施規劃設計報告。
(四)負責按照有關政策法規和市政府與縣(區)政府簽訂的《移民安置任務及補償投資包乾協定》,管理、核撥、使用移民資金,對移民包乾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與移民安置、開發有關的計畫統計工作。負責做好財務會計檔案和移民搬遷安置檔案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協調項目業主與地方政府的移民安置工作關係;協助配合麗江市範圍內金沙江中游水電工程所在地各級人民政府處理移民來信來訪,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庫區、安置區的社會穩定工作。
(六)負責我市金沙江中游“一庫八級”水電站前期工作的各項協調和全市移民安置的業務、技術培訓工作。
(七)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實施移民安置專項工程的監督、檢查、初驗,並編制檢查初驗報告。
(八)負責實施省級核准的移民後期扶持規劃設計報告和移民後期扶持工作。
(九)負責指導縣(區)移民機構的業務工作;參與審查、指導麗江市範圍內縣(區)金沙江中游水電工程移民安置實施規劃、計畫的編制和執行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 綜合科
1.負責辦(局)日常工作及工作協調。
2.承辦移民工作計畫、總結、綜合性檔案起草和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工作,寫作、上報、下發有關檔案。
3.負責辦(局)機關文秘、機要檔案、文字檔案、保密、信訪、信息、人事、工資、督辦工作。
4.協調配合業務科室辦理市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5.負責公物管理、接待管理、車輛管理、檔案管理工作。
6.負責辦(局)後勤服務和安全保衛工作。
7.做好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協調科
1.負責我市金沙江中游“一庫八級”水電站前期工作的各項協調工作。
2.會同市有關部門協調縣(區)人民政府與項目業主、設計單位的關係。
3.協調、協助辦理麗江市範圍內金沙江中游水電建設前期工作中相關土地、林地征占用手續。
4.負責觀音岩水電站籌建期的征地移民工作。
5.負責其它水電站的預可行性研究或可行性研究階段的接洽和銜接工作。
6.負責在建工程外的其它電站前期工作檔案管理。
7.做好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移民安置科
1.會同市有關部門協調麗江市範圍內金沙江水電建設地方政府與設計單位、項目業主的關係,編制移民安置和搬遷年度計畫並組織、協調、督促、落實。
2.負責協調移民安置點實施規劃、設計工作。
3.負責移民開發項目的實施管理工作。
4.負責移民安置項目工程質量、進度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工作。
5.負責移民安置項目的自驗或初驗工作。
6.負責施工區過渡性徵地移民工作。
7.開展移民開發項目工作的調查研究和移民安置方針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8.負責移民後期扶持工作和協調解決庫區後期扶持的相關問題。
9.負責移民統計和移民技術檔案管理。
10.做好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計畫財務科
1.負責麗江市範圍內金沙江水電建設移民資金的管理,匯總編制全市移民安置和移民開發經費的年度計畫及移民資金管理計畫。
2.編制各類財務報表,進行稅務管理。
3.對縣(區)移民機構的移民資金使用、投資計畫、預算執行及相應的經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3.負責編制項目資金計畫。
4.會同財政部門做好庫區維護基金、後期扶持基金的催繳工作。
5.負責本辦(局)財務及國有資產管理等日常工作。
6.負責移民安置工程的統計和財務檔案管理工作,審核相應的財務統計報表的銜接工作。
7.做好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移民開發規劃室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水電建設及移民工作的方針政策與法律法規,並組織實施。
2.指導編制金沙江中段移民安置規劃,參與移民安置方案的論證審查;負責組織實施移民搬遷安置、開發性生產及後期扶持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年度移民安置和開發計畫。
3.監督檢查移民安置實施規劃和計畫的執行,負責移民安置工作的驗收。
4.負責移民搬遷安置工程管理工作,制定年度和專項工程管理計畫。
5.協調、協助辦理與金沙江水電建設移民安置相關的土地徵用和土地開發管理工作。
6.指導縣(區)移民開發局的工作;審查指導縣(區)移民安置實施計畫的編制和執行工作;參與縣(區)移民安置項目的檢查驗收。
7.做好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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