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酸米諾環素片

鹽酸米諾環素片,適應症為本品適用於因葡萄球菌、鏈球菌、肺炎球菌、淋病奈瑟菌、痢疾桿菌、大腸埃希菌、克雷伯氏菌、變形桿菌、綠膿桿菌、梅毒螺旋體及衣原體等對本品敏感的病原體引起的下列感染:1.敗血症、菌血症。2.淺表性化膿性感染:毛囊炎、膿皮症、扁桃體炎、肩周炎、淚囊炎、牙齦炎、外陰炎、創傷感染、手術後感染等。3.深部化膿性疾病:乳腺炎、淋巴管(結)炎、頜下腺炎、骨髓炎、骨炎。4.急慢性支氣管炎、喘息型支氣管炎、支氣管擴張、支氣管肺炎、細菌性肺炎、異型肺炎、肺部化膿症。5.痢疾、腸炎、感染性食物中毒、膽管炎、膽囊炎。6..腹膜炎。7.腎盂腎炎、腎盂炎、腎盂膀胱炎、尿道炎、膀胱炎、前列腺炎、附睪炎、宮內感染、淋病。8.中耳炎、副鼻竇炎、頜下腺炎。9.梅毒。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鹽酸米諾環素片
  • 藥品類型:處方藥、醫保工傷用藥
  • 用途分類:抗生素類
成份:,所屬類別:,性狀,適應症,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兒童用藥,藥物相互作用,藥理毒理,藥代動力學,貯藏,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為:鹽酸米諾環素。

所屬類別:

化藥及生物製品>>抗微生物藥>>抗細菌藥>>抗生素類

性狀

本品為膠囊劑。

適應症

本品適用於因葡萄球菌、鏈球菌、肺炎球菌、淋病奈瑟菌、痢疾桿菌、大腸埃希菌、克雷伯氏菌、變形桿菌、綠膿桿菌、梅毒螺旋體及衣原體等對本品敏感的病原體引起的下列感染:
1.敗血症、菌血症。
2.淺表性化膿性感染:毛囊炎、膿皮症、扁桃體炎、肩周炎、淚囊炎、牙齦炎、外陰炎、創傷感染、手術後感染等。
3.深部化膿性疾病:乳腺炎、淋巴管(結)炎、頜下腺炎、骨髓炎、骨炎。
4.急慢性支氣管炎、喘息型支氣管炎、支氣管擴張、支氣管肺炎、細菌性肺炎、異型肺炎、肺部化膿症。
5.痢疾、腸炎、感染性食物中毒、膽管炎、膽囊炎。
6..腹膜炎。
7.腎盂腎炎、腎盂炎、腎盂膀胱炎、尿道炎、膀胱炎、前列腺炎、附睪炎、宮內感染、淋病。
8.中耳炎、副鼻竇炎、頜下腺炎。
9.梅毒。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 首次劑量為0.2g,以後每12小時服用本品0.1g,或每6小時服用50mg。

不良反應

1. 菌群失調:本品引起菌群失調較為多見。輕者引起維生素缺乏,也常可見到由於白色念珠菌和其他耐藥菌所引起的二重感染。亦可發生難辨梭菌性假膜性腸炎。
2.消化道反應:食欲不振、噁心、嘔吐、腹痛、腹瀉、口腔炎、舌炎、肛門周圍炎等;偶可發生食管潰瘍。
3.肝損害:偶見噁心、嘔吐、黃疸、脂肪肝、血清氨基轉移酶升高、嘔血和便血等,嚴重者可昏迷而死亡。
4.腎損害:可加重腎功能不全者的腎損害,導致血尿素氮和肌酐值升高。
5.影響牙齒和骨發育:本品可沉積於牙齒和骨中,造成牙齒黃染,並影響胎兒、新生兒和嬰幼兒骨骼的正常發育。
6.過敏反應:主要表現為皮疹、蕁麻疹、藥物熱、光敏性皮炎和哮喘等。罕見全身性紅斑狼瘡,若出現,應立即停藥並作適當處理。
7.可見眩暈、耳鳴、共濟失調伴噁心、嘔吐等前庭功能紊亂(呈劑量依耐性,女性比男性多見),常發生於最初幾次劑量時,一般停藥24~48小時後可恢復。
8. 血液系統:偶有溶血性貧血、血小板減少、中性粒細胞減少、嗜酸性粒細胞增多等。
9.維生素缺乏症:偶有維生素K缺乏症狀(低凝血酶原症、出血傾向等)、維生素B 族缺乏症狀(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經炎等)等。
10.顱內壓升高:偶見嘔吐、頭痛、復視、視神經乳頭水腫、前囟膨隆等顱內壓升高症狀,應立即停藥。
11. 休克:偶有休克現象發生,須注意觀察,如發現有不適感、口內異常感、哮喘、便意、耳鳴等症狀時,應立即停藥,並作適當處理。
12.皮膚:斑丘疹、紅斑樣皮疹等;偶見剝脫性皮炎、混合性藥疹、多形性紅斑和 Steven-Johnson綜合徵。長期服用本品,偶有指甲、皮膚、黏膜處色素沉著現象發生。
13.其他:偶有頭暈、倦怠感等。長期服用本品,可使甲狀腺變為棕黑色,甲狀腺功能異常少見。罕見聽力受損。

禁忌

對本品及其他四環素類過敏者禁用。

注意事項

1.肝、腎功能不全、食道通過障礙者、老年人、口服吸收不良或不能進食者及全身狀態惡化患者(因易引發維生素K缺乏症)慎用。
2.由於具有前庭毒性,本品已不作為腦膜炎奈瑟菌帶菌者和腦膜炎奈瑟菌感染的治療藥物。
3.對本品過敏者有可能對其他四環素類也過敏。
4.由於可致頭暈、倦怠等,汽車駕駛員、從事危險性較大的機器操作及高空作業者應避免服用本品。
5.本品滯留於食道並崩解時,會引起食道潰瘍,故應多飲水,尤其臨睡前服用時。
6.急性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患者疑有初期或二期梅毒時,通常應進行暗視野檢查,疑有其他類型梅毒時,每月應進行血清學檢查,並至少進行4個月。
7.嚴重腎功能不全患者的劑量應低於常用劑量,如需長期治療,應監測血藥濃度。
8.用藥期間應定期檢查肝、腎功能。
9.本品較易引起光敏性皮炎,故用藥後應避免日曬。
10.對實驗室檢查指標的干擾:
(1)測定尿鄰苯二酚胺(Hingerty法)濃度時,由於本品對螢光的干擾,可能使測定結果偏高。
(2)可能使鹼性磷酸酶、血清澱粉酶、血清膽紅素、血清氨基轉移酶(AST、ALT)的測定值升高。
11.本品可與食品、牛奶或含碳酸鹽飲料同服。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1.本品可透過血-胎盤屏障進入胎兒體內,沉積在牙齒和骨的鈣質區中,引起胎兒牙釉質發育不良,並抑制胎兒骨骼生長;在動物實驗中有致畸胎作用。故孕婦和準備懷孕的婦女禁用。
2.本品在乳汁中濃度較高,雖然可與乳汁中的鈣形成不溶性絡合物,吸收甚少,但由於本品可引起牙齒永久性變色,牙釉質發育不良,並抑制嬰幼兒骨骼的發育生長,故哺乳期婦女用藥期間應暫停哺乳。

兒童用藥

由於本品可引起牙齒永久性變色,牙釉質發育不良,並抑制骨骼的發育生長,故8 歲以下小兒禁用。

藥物相互作用

1.由於本品能降低凝血酶原的活性,故本品與抗凝血藥合用時,應降低抗凝血藥的劑量。
2.由於制酸藥(如碳酸氫鈉)可使本品的吸收減少、活性降低,故本品與制酸藥應避免同時服用。
3.本品與含鋁、鈣、鎂、鐵離子的藥物合用時,可形成不溶性絡合物,使本品的吸收減少。
4.降血脂藥物考來烯胺(cholestyramine)或考來替泊(colestipol)與本品合用時,可能影響本品的吸收。
5.由於巴比妥類、苯妥英或卡馬西平可誘導微粒體酶的活性致使本品血藥濃度降低,故合用時須調整本品的劑量。
6.全麻藥甲氧氟烷和本品合用可導致致命性的腎毒性。
7.由於本品能幹擾青黴素的殺菌活性,所以應避免本品與青黴素類合用。
8.本品與強利尿藥(如呋塞米等)合用可加重腎損害。
9.本品與其他肝毒性藥物(如抗腫瘤化療藥物)合用可加重肝損害。
10.本品和口服避孕藥合用,能降低口服避孕藥的效果。

藥理毒理

1、藥理:本品為半合成四環素類廣譜抗生素,具高效和長效性,在四環素類抗生素中,本品的抗菌作用最強。抗菌譜與四環素相近。對革蘭陽性菌包括耐四環素的金黃色葡萄球菌、鏈球菌等和革蘭陰性菌中的淋病奈瑟菌均有很強的作用;對革蘭陰性桿菌的作用一般較弱;本品對沙眼衣原體和溶脲支原體亦有較好的抑制作用。近年來由於濫用四環素類抗生素,現大多數常見革蘭陽性和陰性菌均對本品耐藥。本品的作用機制是與核糖體30S亞基的A位置結合,阻止肽鏈的延長,從而抑制細菌或其他病原微生物的蛋白質合成。本品系抑菌藥,但在高濃度時,也具有殺菌作用。
2、毒理:本品能導致實驗動物(大鼠、狗和猴)的甲狀腺變為黑色。大鼠給予本品進行慢性治療,結果導致甲狀腺腫,甚至甲狀腺瘤。本品亦能導致大鼠和狗的甲狀腺增生。

藥代動力學

本品口服後迅速被吸收,食物對本品的吸收無明顯影響。口服本品0.2g,1~4小時內(平均2.1小時)達血藥峰濃度(Cmax),為2.1~5.1mg/L。本品脂溶性較高,易滲透入許多組織和體液中,如甲狀腺、肺、腦和前列腺等,本品在膽汁和尿中的濃度比血藥濃度高10~30倍,在唾液和淚液中的濃度比其他四環素類抗生素高。血清蛋白結合率為 76%~83%。在體內代謝較多,在尿中排泄的原形藥物遠低於其他四環素類。本品排泄緩慢,大部分由腎和膽汁排出。血消除半衰期(t1/2β)為11.1~22.1小時(平均15.5小時)。

貯藏

密閉,在陰涼乾燥處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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