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引銅版

鹽引銅版,印刷鹽引的銅模。始於明代,稱為“鹽引發行權”。鹽引在元代由戶部印造,明代改由內府刊鑄銅版印刷,清代從順治元年(1644)起由寶泉局刊鑄銅版印造,康熙三十五年(1696)改由戶部刊鑄,而將鹽引銅版分往各地印刷。長蘆十一塊,山東六塊,河東六塊,兩淮十四塊,花馬大池一塊,小池三塊,西和漳縣二塊,兩浙八塊,四川一塊,福建四塊,兩廣八塊。乾隆十三年(1748)題準福建增至八塊,五十三年題準四川增至二塊。清代鹽制,凡銅版每屆十年,例由戶部題請換鑄,所有舊版交寶泉局監銷。其間鹽法變通,或歸丁,或改票,銅版隨之停廢。同治初年改為奏請換鑄。光緒二十七年(1901),因上年秋間兵燹,銅版遺失,戶部奏請鑄造,僅長蘆、山東、廣東、四川、河東等地共鑄三十二塊外,其餘各地或改行票運,或改課為厘,俱不領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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