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培育

鮑培育

鮑培育,男,滿族,1960年9月出生,北京市人,自考本科,1989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1年8月參加工作。曾任內蒙古自治區二連浩特市政府副市長、公安局局長。

2022年3月,經錫林郭勒盟紀委委員會會議研究並報錫林郭勒盟盟委批准,決定給予鮑培育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鮑培育
  • 民族:滿族
  • 籍貫:北京市
  • 出生日期:196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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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1981年8月至1989年4月,內蒙古自治區太僕寺旗公安局民警;
1989年4月至1989年12月,內蒙古自治區太僕寺旗公安局刑警隊副隊長;
1989年12月至1993年11月,內蒙古自治區太僕寺旗公安局刑警隊指導員;
1993年11月至1997年4月,內蒙古自治區太僕寺旗公安局副局長;
1997年4月至2000年11月,內蒙古自治區太僕寺旗公安局政委;
2000年11月至2003年11月,內蒙古自治區太僕寺旗公安局局長;
2003年11月至2008年2月,內蒙古自治區蘇尼特右旗公安局局長;
2008年2月至2011年10月,內蒙古自治區蘇尼特右旗政府旗長助理,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1年10月至2013年1月,內蒙古自治區二連浩特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3年1月至2017年10月,內蒙古自治區二連浩特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
2017年10月至2020年9月,內蒙古自治區二連浩特市公安局享受正處級領導職務待遇;
2020年9月退休。

人物事件

黨內嚴重警告

2013年9月,鮑培育為女兒舉辦婚宴,違規收受26名管理對象禮金總計2.18萬元。
2018年8月,錫林郭勒盟紀委給予鮑培育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審查調查

2021年9月,內蒙古自治區二連浩特市原副市長、公安局局長鮑培育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錫林郭勒盟盟委批准,錫林郭勒盟紀委監委對二連浩特市政府原副市長、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局長鮑培育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鮑培育理想信念喪失,毫無紀法觀念,轉移隱匿涉案財產、銷毀證據,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為子女操辦婚宴並藉機斂財,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規為家屬公款報銷個人費用;組織觀念淡薄,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經商辦企業、從事營利性活動獲取經濟利益,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務上的影響承攬工程謀取私利;違規設立並使用“小金庫”;違背社會公德,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作安排、工程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收受管理服務對象巨額財物;套取公款為自己購買車輛;知法犯法、執法犯法,違規辦理案件,致使民眾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鮑培育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嚴重玷污人民公安形象,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錫林郭勒盟紀委委員會會議研究並報錫林郭勒盟盟委批准,決定給予鮑培育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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