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共公

魯共公

魯共公(?—前353年),本名姬奮,為戰國諸侯國魯國君主,魯國第三十任君主。他為魯穆公兒子,承襲魯穆公擔任該國君主,在位30年。

基本介紹

  • 本名:姬奮
  • 別稱:魯共公
  • 所處時代戰國
  • 出生地曲阜
  • 去世時間:前353年
  • 主要成就:魯國第三十任君主
  • 國籍:魯
  • 職業:魯國第三十任君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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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楊寬先生考證其在位時間為前382年—前353年。
共公十年(前373年),齊國田午弒其君田剡自立,國內動盪,魏國伐斉至博陵魯國伐斉至陽關。
共公二十七年(前356年)與宋桓侯衛成侯韓昭侯朝魏。因與楚宣王飲酒不歡,導致了楚國聯合斉國伐魯。

魯共公擇言

梁王魏嬰觴諸侯於范台。酒酣,請魯君舉觴。魯君興,避席擇言曰:“昔者帝女令儀狄作酒而美,進之禹,禹飲而甘之,遂疏儀狄,絕旨酒,曰:‘後世必有以酒亡其國者。’齊桓公夜半不嗛,易牙乃煎敖燔炙,和調五味而進之,桓公食之而飽,至旦不覺,曰:‘後必有以味亡其國者。’晉文公南之威,三日不聽朝,遂推南之威而遠之,曰:‘後世必以色亡其國者。’楚王登強台而望崩山,左江而右湖,以臨彷徨,其樂忘死,遂盟強台而登,曰:‘後世必有以高台陂池亡其國者。’今主君之尊,儀狄之酒也;主君之味,易牙調也;左白台而右閭須南威之美也;前夾林而後蘭台,強台之樂也。有一於此,足以亡國。今主君兼此四者,可無戒與!”梁王稱善相屬。
注釋:(1)梁王:梁惠王梁國君主。觴:酒樽,這裡指飲宴。范台:又稱“繁台”,遺蹟在今開封市。當時魏王強盛,魏惠王十四年,魯、宋、衛、韓來朝。
(2)魯君:魯共公,即魯恭侯。
(3)避席:古人席地而坐,為表示敬意,離座起立,叫避席。擇言:擇善而言,即選擇有意義的話。
(4)帝女:可能指的女兒。儀狄:人名。晉張華博物志》稱系禹時人,善造酒。
(5)愜:同“慊”,滿足,舒服。
(6)易牙:即雍巫,字易牙,長於調味,甚得桓公親幸,桓公死後,曾作亂。煎、熬、燔(fàn)、炙:幾種烹飪方法。燔:烤肉。炙:燻烤。
(7)五味:甜、酸、苦、辣、鹹五味。
(8)南之威:美女名,亦稱“南威”。
(9)楚王:楚昭王。強台:亦作“荊台”,又叫“章華台”,楚靈王所造,在今湖北監利縣西北。崩山:一作“崇山”、“獵山”。在今湖北省京山縣東。
(10)陂(bēi)池:池塘。高台陂池:泛指園林建築,遊樂場所。
(11)主君:尊稱國君。尊:同“樽”,酒器。
(12)白台、閭須:都是美女名。
(13)夾林、蘭台:魏國園林建築。
(14)相屬(zhǔ):相連,指接連不斷。

魯國諸公在位年數

悼38、元21、穆31、共24、康9、景29、平19、文23、頃24,九公凡218年。
而《魯世家》所記諸公在位年數則為:
悼37、元21、穆33、共22、康9、景29、平20、文23、頃24,九公凡218年。
《魯世家》云:平公立,“是時六國皆稱王。平公十二年,秦惠王卒。二十年,平公卒,子賈立,是為文公。文公七年,楚懷王死於秦。二十三年,文公卒,子讎立,是為頃公。頃公二年,秦拔楚之郢,楚頃王東徙於陳。十九年,楚伐我,取徐州。二十四年,楚考烈王伐滅魯。頃公亡,遷下邑,為家人,魯絕祀。頃公卒於柯。” 秦惠王卒於周赧王四年(公元前311年)。此年為魯平公十二年,則平公即位於周顯王四十七年(公元前322年),時六國確“皆稱王”。楚懷王死於周赧王十九年(公元前296年),時為文公七年,則文公即位於周赧王十三年(公元前302年),平公剛好在位20年,《六國年表》誤。文公在位二十三年,則頃公即位於周赧王三十六年(公元前279年),次年,白起拔郢,正與《六國年表》相合。頃公在位二十四年,則魯亡之年應為周赧王五十九年(公元前256年)。
《六國年表》於次年記:楚“取魯,魯君封於莒。”楚既“取魯”,斷無再封之理。莒乃是魯之“下邑”,故《六國年表》之所謂“封於莒”,實即《魯世家》之所謂“遷下邑,為家人”之意,唯仍奉魯祀而已。“取魯”即亡魯。按《六國年表》之慣例,諸侯之亡皆列於次年。故魯亡之年必為周赧王五十九年,亦即楚考烈王八年(公元前256年)無疑。而《六國年表》於楚考烈王十四年(公元前249年)所記:“楚滅魯,頃公遷下邑,為家人,絕祀。”似為頃公去世,魯絕祀之誤。
如此,從悼公即位至魯亡,實僅有212年。
魯平公即位於周顯王四十七年(公元前322年)。平公之前的景公、康公年數,《六國年表》和《魯世家》均作29年及9年,則景公即位於周顯王十八年(公元前351年),康公即位於周顯王九年(公元前360年)。元公年數,《六國年表》和《魯世家》均作21年。如此,余悼、穆、共三公,尚有86年。而穆、共二公在位年數,《六國年表》和《魯世家》雖不同,合計則同,均為55年。這樣悼公在位年數就只有31年了。
現在唯一不能確定的就是穆、共二公,究竟是《六國年表》中的穆31、共24,還是《魯世家》中的穆33、共22了。
楊寬先生考證魯共公元年為前382年,是採信了《魯世家》中穆公在位33年,則共公元年必為前382年,又因共公在位22年,則共公末年應為前361年。
但是,根據《竹書紀年》記載:魏惠王十四年(前356年),魯恭侯、宋桓侯衛成侯、鄭厘侯(韓昭侯)來朝。
要使此條成立,魯共公應至少在位27年,故楊寬採信《六國年表》中的前352年為魯康公元年,魯共公末年為前353年,共公在位30年,比《魯世家》中共公22年多出8年,只好再將景公29年減少8年。

史籍記載

《史記·魯周公世家》記載:穆公三十三年卒,子奮立,是為共公。共公二十二年卒,子屯立,是為康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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