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連生(汝南縣供銷社原黨組書記、理事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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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連生,男,漢族,1963年11月生,汝南縣人,本科文化,1987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經中共汝南縣委批准,汝南縣紀委監委對縣供銷社原黨組書記、理事會主任魏連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魏連生
  • 民族:漢族
  • 籍貫:汝南縣
  • 性別:男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81年5月參加工作,1992年12月任韓莊鄉副鄉長,1995年3月至2013年1月曆任縣輕工局副局長、工業局副局長、財政局黨組成員、國資局局長、板店鄉黨組副書記、鄉長、縣政府辦副主任、移民辦黨組書記、主任、檔案局局長,2013年1月至2020年4月任縣供銷社黨組書記、理事會主任、四級調研員,2020年4月任縣人大農業和農村委員會主任委員、三級調研員。2021年8月13日辭去汝南縣第十五屆人大代表職務。2011年1月因受賄被縣紀委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人物事件

經查,魏連生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皈依佛教,利用網路算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借操辦女兒婚慶事宜之機斂財,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為他人職務調整提供幫助;從事營利性活動;非法收受他人賄賂,並為他人提供幫助;濫用職權,違規與“皮包公司”投資合作,造成嚴重後果。

依法雙開

魏連生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以後不收斂、不收手,應予以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規定,經汝南縣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縣委批准,決定給予魏連生開除黨籍處分,由汝南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涉案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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