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要市委組織部

承辦市委和上級組織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負責市管理和組織部管理幹部的考察和辦理任免、工資、待遇、退(離)休審批手續,管理由市委及市委組織部管理的幹部檔案,檢查指導全市幹部檔案管理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承辦部分幹部的調配、交流和安置事宜。

基本介紹

機構介紹,主要職能,

機構介紹

承辦市委和上級組織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負責市管理和組織部管理幹部的考察和辦理任免、工資、待遇、退(離)休審批手續。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有關組織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研究和指導黨組織特別是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探索和指導各行業基層和各類經濟組織中黨組織的設定和活動方式,研究和提出黨內生活制度建設的意見,負責督促和指導基層組織生活和支部班子建設、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協調、規劃和指導黨員教育工作,主管黨員的管理和發展工作。
(二)協助市委抓好各級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提出各鎮和市直各部門領導班子配備調整的意見的建議。
(三)指導督促鎮及市直單位落實培養選拔中、青年幹部和後備幹部、婦女幹部及黨外幹部工作。
(四)研究和指導黨的組織制度和幹部人事制度的改革,指導黨的機關、人大、政協機關,民眾團體和民主黨派機關等參照試行(管理)國家公務員制度的工作,制訂或參與制訂組織、幹部、人事工作的有關政策、制度。
(五)制訂幹部教育規劃,對各鎮和市直各單位幹部培訓工作進行協調、指導、檢查,負責掛職鍛鍊幹部的選派和管理等工作。
(六)負責全市人才的巨觀管理工作,參與制訂人才工作各項政策並檢查落實情況,負責省市專業技術拔尖人才的選拔和管理工作。
(七)檢查督促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及時向市委和肇慶市委組織部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監督副科(局)以上黨政領導幹部和幹部選拔任用。
(八)巨觀管理退(離)休幹部工作,指導各鎮和市直單位落實退(離)休幹部的工作政策。
(九)依規定建立健全組織管理,幹部管理責任制,服務基層,做好聯繫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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