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文斌(甘肅省張掖市山丹縣人民法院執行庭(局)庭(局)長、一級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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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文斌,男,漢族,中共黨員,大學本科學歷,現任山丹縣人民法院執行庭(局)庭(局)長、一級法官。2019年被省高院評為全省“百日會戰”暨“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先進個人,曾多次被評為“優秀學員”“先進工作者”“優秀共產黨員”“優秀審判員”“辦案標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文斌
  • 性別:男 
  •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 學歷:本科 
人物履歷,主要貢獻,所獲榮譽,

人物履歷

自2003年8月參加工作以來,他先後在李橋法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審管辦、辦公室、立案庭、執行局工作,歷經多崗鍛鍊。2017年4月,自立案庭調整到執行局,在執行局工作期間,工作勤勉,任勞任怨。2019年4月至今,共執結各類案件1266件,結案率居全院執行法官之首。2017年辦理的山丹法院網路拍賣第一案,以溢價率達16.5%成功拍賣,打響了山丹法院網路拍賣常態化的第一槍,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應;辦理移送的山丹法院首例“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案件以被告人陳某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審結,該案系全市法院以“拒執罪”提起刑事公訴第一案,有效打擊了“老懶”的囂張氣焰,為基本解決執行難打下堅實基礎;他總結的規範化“終結本次執行程式”流程在全市法院推廣,工作得到領導和同事的認可的同時,也贏得了案件當事人的理解和尊重,辦公室掛滿了當事人贈送的錦旗。

主要貢獻

勤學善思,努力提高執行能力。轉到執行局,多年從事審判工作的他,認識到工作上差異性很大,認識到執行人員必須是業務尖子,要精通法律,用“法”去執行,用“心”去執行。要熟悉執行工作,必須付出加倍的努力才能勝任執行工作。為此,從進入執行局的那天起,他便對執行工作投入了巨大的熱情,帶領執行小隊,整理出所有涉及到執行工作的法律法規,人手一冊,利用休息時間自我充電,對執行中遇到的實際問題,虛心向老執行法官學習,邊乾邊學,積極總結經驗,在領導和同事們的幫助下,迅速地完成了角色轉變。
用“心”執行,注重辦案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2021年,他受理1件多次執行案件,案件經一審、二審,強制執行程式,雙方積怨越來越深,被執行人多次到有關部門上訪,最終案件以被執行人涉嫌“拒執罪”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介入後,案件得以執行完畢。2021年,雙方當事人再次圍繞物權又進行了新的訴訟,判決生效後被執行人拒不履行,於是產生了本案的執行。經過多次執行,被執行人情緒激動,拒不配合。考慮到本案涉及的房產雙方已多次進行訴訟,信訪、上訪不斷,若採取強制手段也可將該案執行完畢,但可能會產生新的糾紛,導致訴訟不斷。高文斌同志提出通過化解雙方積怨,徹底將糾紛處理完畢的思路,在向院領導匯報取得支持後,反覆做被執行人的工作,從剛開始的牴觸不配合到慢慢提出條件,被執行人思想有了轉變,在此基礎上與申請執行人進行溝通協商,並邀請申請執行人所在單位領導出面協調。功夫不負有心人,經過大量工作後,雙方都做出讓步,被執行人承諾息訴罷訪,申請執行人給予適當補償,該案得以圓滿執結。
用足、用準、用好執行手段,提高執行效率。2021年,經過團隊改革,高文斌帶領的執行團隊全部是從其他工作崗位上調整過來的新手,為提高執行效率,他將分到手的執行案件一一摸底,按區域分類,利用早、中、晚三個時段,錯位執行。本著依法、高效的原則,他不講困難,只講奉獻,用足、用準、用好法律賦予的各種執行措施,執結了一大批案件,取得了明顯的社會效果。
清正廉潔,嚴肅執法。在具體工作中,高文斌樹立“文明、合法”的執法理念。堅持以法服人,以理服人,曉之以理,明之以法,動之以情,讓當事人自覺地以法律準繩來規範自己的行為。堅持依法辦事,嚴格執行程式法和實體法,認真把好案件質量關。帶頭抵制各種不正之風,注重自身廉潔,把公正執法作為最高的職業道德來對待,敢于堅持原則,努力做到不為私情所擾,不為權勢所屈,不為金錢所惑,不為利益所動。強化配合意識,做到大事講原則、小事講風格,勇於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做到吃苦在前,工作在最前線,心貼心地面對當事人,始終與人民民眾保持零距離。
高文斌愛崗敬業、樂於奉獻、敢於擔當,他一直堅守在司法審判、執行第一線,踐行著司法為民的情懷。未來,他將一如既往以火一樣的熱情,水一樣的真情,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履行好一名人民法官的使命。

所獲榮譽

全省“百日會戰”暨“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先進個人
多次被評為“優秀學員”“先進工作者”“優秀共產黨員”“優秀審判員”“辦案標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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