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術產業集群的運行機制研究

高技術產業集群的運行機制研究

《高技術產業集群的運行機制研究》是武漢大學高技術產業經濟學博士研究生張昭華2006年撰寫的博士畢業論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技術產業集群的運行機制研究》
  • 論文作者張昭華
  • 導師辜勝阻
  • 學科專業:政治經濟學-高技術產業經濟學
  • 學位級別:博士
  • 學位授予單位:武漢大學
  • 學位授予時間:2006
  • 關鍵字:高技術產業 產業集群 創新
中文摘要
本篇博士論文力求借鑑產業集群與高技術產業經濟學的基本理論,對高技術產業集群的特有運行機製作一個較為全面的系統分析。按照高技術產業集群的演進過程劃分,可以將高技術產業集群的運行機制分為初始形成機制(對應於高技術產業集群的產生階段)、自增強機制(對應於高技術產業集群的發展階段)、網路治理機制(對應於高技術產業集群的維持階段)。特別說明的是,由於高技術產業集群在產生階段、發展階段與維持階段可能蘊含的風險導致其衰退與消亡,本文並未以專門章節研究所謂的“衰退機制”,關於風險產生以及風險規避的許多內容分布在各章節之中。
本文首先對高技術企業、高技術產業與高技術產業集群的基本特徵進行了具體分析,目的在於為後面對高技術產業集群運行機制的論述提供理論鋪墊,同時揭示了高技術產業集群與傳統產業集群在研究內容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別。高技術企業的要素結構以科技投入為主,資本結構以人力資本為主,是一個基於人力資本方的不完全契約,具有相機治理的典型特徵;高技術產業的高風險特徵表現為技術創新複雜性與時效性、高度資產專用性、創新人員道德風險大、原有技術的市場鎖定等導致的風險,因此,高技術產業的高度資產專用性具有雙面刃作用;高技術產業集群是一個基於合作創新的網路組織,由專業化分工形成報酬遞增的靜態效率;由知識溢出、互動學習與合作創新形成報酬遞增的動態效率。
高技術產業集群的初始形成分為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指從少數高技術企業產生到高技術企業的集中,少數高技術企業產生於“歷史的偶然”實質在於區位資源優勢,這種區位資源優勢包括特質人力資本、具有風險投資功能的金融資本以及促進創意轉換為產品的制度安排,在初始集中過程的後期,基於區位資源優勢的理性預期加速集聚。本文認為,人力資本與風險資本的結合產生了高技術企業,地方政府在促進創意轉化為產品方面的制度安排是一種重要的、無形的區位資源稟賦,促進了高技術企業的產生,對於實施趕超戰略的開發中國家更是如此。第二個階段是指從高技術企業的集中到產業集群的初始形成,共享資源、由專業化分工所形成的報酬遞增以及對進入集群的收益預期是高技術產業集群初始形成的三大原因。由此構成了高技術產業集群的靜態效率,這種靜態效率由供應商網路、勞動力市場、社會服務機構與公共基礎設施等提供,經由專業化分工及其導致的人力資本提升產生,在集群層面表現為外部規模經濟與外部範圍經濟。從某種程度上講,這僅僅是一個初始意義上的產業集群,尚不具有產業集群的內部互動特徵,因而謂之基於“專業化分工——報酬遞增”的“靜態效率”。
高技術產業集群的自增強機制可分為一般自增強機制與特定自增強機制,前者包括專業化分工與空間競爭,後者包括知識溢出、互動學習與合作創新等,並且一般自增強機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通過特定自增強機制表現出來,高技術產業集群特定自增強機制的真正形成是其發展成熟的根本標誌。高技術產業集群的自增強機制表現出兩面性:既有正面的積極效應,也有負面的消極效應。從積極的層面講,特定自增強機制增加產業集群內部參與主體之間的互動關係,形成動態效率。高技術產業集群的知識體系中最重要的是默會知識,地理鄰近便於默會知識傳遞與知識溢出。知識溢出分為主動知識溢出與被動知識溢出,互動學習包括第一層次學習與第二層次學習,合作創新包括企業間合作創新與產學研聯動等,它們共同促進了高技術產業集群的運行效率。並且由於地理鄰近、關聯產業存在以及知識溢出與互動學習的普遍性,儘管高技術企業具有高度的資產專用性,而高技術產業集群具有弱化資產專用性的特別功能。但是由於機會主義的搭便車行為、模仿創新導致的惡性競爭與內部學習鎖定等原因,高技術產業集群可能會存在知識溢出與產權保護的非均衡風險、惡性競爭與檸檬市場的潛在風險以及路徑依賴的潛在風險。
本文進一步借鑑新經濟社會學的相關理論對高技術產業集群的運行機制進行深入研究,探討高技術產業集群在發展成熟階段之後的特有運行規律。高技術產業集群作為一個合作創新網路,其關係嵌入基於廣泛“業緣”、“學緣”與“事緣”的合作網路基礎上,適應高技術企業對異質人力資本組合的要求,因而弱關係占主導地位;結構嵌入並不體現在限制性進入方面,而是鼓勵新的創新企業衍生。不同於傳統產業集群的多次重複交易模式,高技術產業集群的交易方式包括一次性交易、有限次交易以及多次重複交易,從技術創新的開放性要求來講,前兩者占有較大比例。因而高技術產業集群的信任體系結構包含多個層次,以充分滿足高技術產業集群的合作創新網路的動態開放要求。高技術產業集群的“競合關係”表現出“合作關係占主導,競爭關係為輔助”的關係結構,這種關係結構適應了高技術產業集群技術創新的本質與合作創新的要求。高技術產業集群的網路治理環境為供給穩定狀態下的需求不確定性、定製交易中的人力資本專用性、時間緊迫條件下的任務複雜性以及交易頻率,高技術產業集群的網路治理機制可以分為正式機制與非正式機制,治理目標為協調、整合、互動、維護與規範,治理績效為促進新的創新企業衍生、促進合作創新實現、維護合作創新活動順利進行,進而提高創新效率。因此,一個成熟的高技術產業集群是否會曇花一現,關鍵在於是否存在一套完善的維持機制,這種維持機制包括創業創新文化與企業家網路、合作信任文化與聲譽機制、社會中介組織的調控機制以及政府的規制機制等,因而高技術產業集群表現出“自組織能力”。
本文拓展了傳統網路治理機制的理論研究架構,並將地方政府與社會中介組織尤其是行業協會的規制功能納入網路治理框架進行分析,體現正式制度與非正式制度“相互握手”的重要意義。當然,廣義意義的自組織機制還包括第四章所述的自增強機制。 高新園區是我國高技術產業集群的重要載體,研究我國高新園區的發展戰略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我國高技術產業集群“形聚而神不聚”,集聚效應很不明顯,由於缺乏內部互動學習的氣氛與網路治理機制缺位,我國高技術產業集群與國外高技術產業集群相比較,還存在一定程度差距。因此,根據區域資源稟賦優勢設立具有明確產業特色的高技術產業集群,增強知識溢出效應、互動學習效應與合作創新效應,並充分發揮網路治理的特有功能,是提高我國高技術產業集群自組織能力的應有含義。當然,地方政府應該提供正式與非正式的制度安排以促進高技術產業集群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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