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中國銀行黑龍江省分行河松街支行主任)

高山(中國銀行黑龍江省分行河松街支行主任)

高山,原中國銀行黑龍江省分行河松街支行主任。2005年初因東北高速失款案暴露,攜巨款外逃加拿大,此案涉案金額超過十億元,高山很可能帶走八億元之多。據加拿大警方表示,高山一年多來一直在他們的監視之下。中國公安部早就向加拿大方面透露高山涉及金融大案,希望緝拿其歸案,但加拿大遲遲未採取行動。18日加拿大警方以虛報職業入境為由在其溫哥華寓所拘捕。2012年8月13日獲悉,在公安機關的長期努力下,高山已於近期從加拿大回國投案自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山
  • 出生地哈爾濱
  • 出生日期:1965年8月11日
  • 職業:中國銀行黑龍江省分行河松街支行主任
個人簡介,相關事件,出逃,他鄉,被捕,“從長計議”,深居簡出,聯手捉拿,忍受煎熬,前途未卜,回國自首,一審,

個人簡介

高山生於1965年8月11日,是地道的哈爾濱人。1998年12月18日,河松街中行的前身新興分理處搬到現在的地址河松街203號,高山從那時起就擔任分理處主任、後來的支行行長,直至案件事發。
他身高1.80米,相貌堂堂。2004年底出逃之前,他留給親近者的感覺是“話不多,很踏實,很有親和力”。在河松街中行的員工眼中,高山會唱歌,有業績,是個“兄長般的領導”。而在案發後,其形象描述則迅速變得“工於心計”、“令人生畏”。

相關事件

出逃

2004年12月30日,一名同事,把中國銀行黑龍江分行哈爾濱河松街支行行長送到了哈爾濱太平國際機場。
出發之前,高山已經做完了幾乎所有鋪墊:他給支行打電話,詢問元旦假日前有沒有急事,夠不夠人手;也向上級中行黑龍江分行道里支行請假,說是要去北京看病,結果獲批。
但是,高山沒有南下北京,而是東飛加拿大。當地時間12月30日,他在溫哥華入境。同一天,他的好朋友與同案李東哲、李東虎兄弟亦從哈爾濱出逃,他們的最終目的地也是溫哥華。
五天之後,2005年1月4日,新年假期結束後的第一個工作日,河松街支行巨額客戶存款案爆發。第一家發現失款的是東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東北高速),這家公司在河松街中行的人民幣2.933億元存款賬戶顯示只剩下7.31萬元,全部失款總額則超過10億元,爆出2005年第一宗金融要案。

他鄉

高山出逃,並沒有採用持假名證件入境等手段。夫婦兩人仍持中國護照,所用英文名字,也都是簡單的漢語拼音“Shan Gao”和“Xue Li”。
高山在溫哥華保持了他一貫的謹慎周密。到加拿大後長達一年,他沒有跟妻女住在一起。他深居簡出,名下沒有財產、沒有工作、沒有收入、沒有存款,全家共用一個信箱,家裡惟一的轎車是藍色馬自達;他偶爾會去一家路德派教堂做做禮拜;他沒有對外交往,除了在一個社區學校學習英文;在學校填寫“將來準備從事何種職業“這個問題時,高山寫道——“當翻譯”。
這不是高山一向的性格。出逃之前的高山野心勃勃,結交三教九流,善於左右逢源。

被捕

如果不是發生在2006年10月的一場車禍,高山大概不會如此快地重回公眾的視野。一名華裔男子所駕藍色馬自達轎車與另一輛汽車發生碰撞。趕到現場的警察發現這位男子並非車主本人,於是要求他提供個人資料,包括姓名和家庭住址。此人正是高山。
這是他第一次對官方報告了真實的住址。高山逃亡加拿大後與政府機構有案可查的第一次正式接觸,就始於這次車禍。
2007年1月12日,在哈爾濱警方陪同下,數名加拿大警方人士面見看守所里的前東北高速董事長張曉光,查證河松街支行部分單據是否偽造。加警方人士介紹,中國公安部已向加方列出申請遣返經濟犯罪人員的名單,高山名列第五。
加拿大邊境局和皇家騎警於2月16日以四項理由拘留了高山夫婦:高山的移民申請表職業資料填報不實;涉嫌持有犯罪所得資產;涉嫌中國國內案件遭中國通緝,以及涉嫌在加國從事洗錢活動等。

“從長計議”

2005年1月4日,存於中國銀行哈爾濱松江支行的東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等單位共7億元人民幣存款不翼而飛。此時,該支行行長高山已經悄悄抵達加拿大。2年來,案情逐漸水落石出,從高官到走卒,二十餘人牽連其中,但主犯高山仍逍遙法外。
據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和移民局發言人梅麗莎·安德森女士介紹,高山最後入境加拿大的確切日期為2004年12月30日,而早在2002年,高妻李雪就已獲加拿大永久居民資格。在正式移民加拿大前,高山已18次到加拿大考察。
高山妻子有愛丁堡大學的心理學碩士學位,讓她在申請移民時獲得高分。高山全家都是以技術移民方式獲得加拿大國籍。

深居簡出

東窗事發後,高山為何在眾多城市中選擇加拿大小城北溫哥華?
加拿大地廣人稀,移民政策比較寬鬆,承認雙重國籍,只要取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資格,即受到政府與法律的保護,遣返較為困難。加之中、加並未簽訂引渡協定,引渡更為費時。
奧根斯基告訴記者:北溫哥華犯罪率極低。當地治安的最主要問題是販毒與槍擊;而高山這樣的居民,平時行事低調,並未直接威脅當地安全,警方很難注意到。從當地發現外國貪官,在奧根斯基的印象中還是首例。“選擇這裡作為藏身地點,看得出他的確很聰明。”
高山來到加拿大之後,從未用自己的名字購房買車,甚至不用自己名字交水電費和房屋按揭,全家2年來只通過租用郵局的信箱與外界聯絡,高山幾乎“人間蒸發”。據與高山家為鄰的一位白人老太太介紹,高家女主人英文流利、地道,但男戶主深居簡出,少與鄰居溝通。社區定期舉行一些集體活動,但從未見過他參加,只有附近一所基督教堂的職員稱見過高山,稱此人好像來做過禮拜。
高山曾在被捕後反覆強調生活清貧,全家生活依賴妻子的收入。李雪在一家名為“生活之路”的兒童中心工作,年薪3萬多加元(1加元約合6.5元人民幣);高山就讀學校的福斯先生透露,在溫哥華為移民開設的英語課程,收費從600加元到幾千加元不等;高山一家的房屋按揭每月要三千多加元;再加上女兒學費,其家庭財務如何收支平衡,令人生疑。
有報導稱,李雪2002年入境加拿大不久,即購買一棟價值約五十萬加元的住房,後又在北溫哥華購買價值三十多萬加元的住房。高山被捕後,警方就在加拿大帝國商業銀行一個用李雪名字登記的保管箱裡,找到了總值約5萬加元的款項。

聯手捉拿

苦心孤詣,隱姓埋名,也未能讓高山逃脫法網。
2004年12月30日,他並未用假證件入境加拿大。在加拿大邊境服務局的入境記錄上,清晰寫明夫婦兩人姓名的拼音:“Shan Gao”和“Xue Li”。中國警方只需查閱各國入境資料庫,遲早會獲得高山藏於加拿大的重要信息。
2007年2月16日,高山在北溫哥華家中被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官員與皇家騎警逮捕,罪名是瞞填移民申請表格中的職業。
加拿大移民局裁判官泰斯勒(Marc Tessler)的解釋是,高山2006年夏天涉及一場車禍,一輛藍色馬自達轎車與另一輛車相撞,車主男子並非高山,但根據司機提供的住址,高山進入警方視野。
但實際上,加拿大皇家騎警等多處信息顯示,早在一年多前,高山就已經處於加拿大警方的監控之下。
加拿大為何不願承認早早監視高山?
“加方的監視很可能是由於中國政府的通告,而如果承認這一點,就等於逮捕行動是來自中方某種壓力。”聯合國刑法改革國際中心高級顧問,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教授楊誠分析。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相關人士透露,中國警方早就向加拿大通報了高山攜巨款潛逃的重大嫌疑,但加方認為缺乏足夠證據。“實際上,由於各種因素,很多西方國家對中國的司法體系不信任,在很多方面存在誤解。”北大國際關係學院賈慶國教授分析。
高山也在被逮捕後提出不想被送回中國。理由是,中國的司法審判制度不夠透明。
據黑龍江司法界人士稱,2007年1月12日,在哈爾濱警方陪同下,數名加拿大警員專赴白城某看守所。東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前老總張曉光承認高山給他的銀行單據系偽造,也就等於主動供出高山。
2007年1月,中國外交部與國際刑警駐北京辦事處向加拿大政府正式提出,把高山遣返回中國受審。“那只是一個形式,中國警方與我們在此案上的溝通,早已開始。”加拿大警方透露。

忍受煎熬

被捕後第一次聆訊結束,高山與妻子緊緊擁抱,嘴角仍有微笑。在參加移民局聆訊時,李雪透露,高山近來脾氣不好,經常因瑣事與自己爭吵。
美國媒體的報導說,高山已被警方監視一年有餘,總有車輛停在門口,出門也有人跟蹤。監視高山的警方人員曾透露,2月的一天,高山曾攜旅行袋到火車站準備前往渥太華。他在月台上徘徊許久,最後還是轉身回家。2天后,加拿大移民局官員和皇家騎警出現在他家門口,請他“協助調查”。那一刻,高山的表情未露意外,似乎早有心理準備。
2月18日,移民局聆訊裁判庭,18個公眾席早已被占滿,連門口都站滿記者。裁判官泰斯勒就是昔日有條件釋放賴昌星的裁判官。41歲的李雪在開庭前長時間地雙手合十,似在暗自禱告;聆訊中,李雪不時用手按摩臉部。
北溫哥華市居民區,West Pender大街1111號是一座並不惹眼的二層小樓。牆外,常有警察、媒體記者逡巡觀望,牆內,就是高山的三口之家。
高山被逮捕時,妻子女兒也一同被捕,隨後被釋放。高山給女兒取了一個與眾不同的名字:高山雪蓮。據高山友人稱,這是希望女兒將來純潔為人,不染塵垢。
高山被捕後,曾有記者登門採訪李雪與高山雪蓮,但被禮貌回絕。其後數日,仍有記者紛至沓來,並隔窗向內拍照。幾天后,所有的窗戶都被白色窗簾遮蔽。
高山被捕之日接近中國的農曆春節,而農曆臘月二十九、三十與大年初一,他都在拘留所?警方不允許任何人探望。
高山被捕後,2月23日,該案另兩名主謀、和高山同時逃到加拿大的李東哲、李東虎兄弟也被加拿大警方逮捕。楊誠指出,他們沒有永久居民資格,如果他們的賬戶被懷疑非法而凍結,兄弟二人就無錢打官司,極可能先於高山被遣返回國。若他們回國後招供,則讓高山的犯罪證據更加確鑿。加拿大皇家騎警還有證據顯示,二人與高山家在加拿大財務上往來頻繁。
也正在這一天,移民局的裁判官一度同意釋放高山,但要求約30萬加元的保釋金,但馬上又改口拒絕保釋。移民局發言人弗格森解釋,拒絕保釋的理由是懷疑高山用於保釋的30萬加元屬於犯罪贓款。
高山以回國後可能受到不公正待遇等為由,希望留在加拿大,但加拿大政府顯然對這些“理由”不以為然。
加拿大駐華使館的新聞官張朝鳳介紹,加拿大政府致力於保護本國公民的權利與利益,希望有更多的優秀外國公民移民加拿大。但是,加拿大決不是罪犯庇護所,一旦認定在移民前曾在外國犯罪,將會按照司法程式,將嫌疑人遣返出境。

前途未卜

數年前就精心準備,拿到永久居民資格,如此“高瞻遠矚”能否讓高山的豪賭多一分“勝算”?
“高山與賴昌星境遇不同,賴昌星是以‘旅遊者’身份倉皇入境,只能申請政治避難。而高山已經移民加拿大,他需要面對的是對其永久居民資格的質疑。”楊誠指出。
專家介紹,加拿大永久居民局取消高山移民資格並發出遣返令後,還需要做遣返風險評估,判斷高山回國後是否面臨非人道待遇甚至死刑。這個風險評估最快也要一個月,慢下來可能要幾個月。即使風險評估的結果對高山不利,他仍可在一個月內,向加拿大聯邦法院請求,對風險評估程式進行司法審查,而在審查過程中,法院會暫不遣返高山。法院從受理到開庭,最長可以拖幾個月,而聯邦法院從開庭到作出決定,中間也需幾個月。把各種可以拖延之處相加,最長需數年之久,最短也要半年。
在高山問題上,即使加國政府為中加關係計,傾向於迅速遣返高山,但法院受理高山的司法審查要求之後,就進入司法程式,由聯邦法院裁斷。“加拿大是司法獨立的國家,一旦進入司法程式,政府即使希望與中國合作,也無力干涉司法。”楊誠曾長期在加拿大從事法律工作,對其司法獨立性體會頗深。
“如果高山或者賴昌星是英國人或美國人,遣返工作會順利得多。”楊誠指出,這些國家司法體系與加拿大類似,而中、加司法制度不同。再加上外國媒體對中國司法大多報憂不報喜,國外法官可能會對中國的司法公正有疑問。因此,加拿大法官個人對中國司法的看法,在其中將起到重要作用。
此外,加拿大法律規定,這種司法複議沒有時間限制,只要高山有錢,能請得起律師,就可以通過“司法馬拉松”來儘量拖延時間。但是,如果高山的錢不在加拿大,從外面轉賬又被“控制”,“囊中羞澀”,就意味著要回國面臨審判。
近年來中國經濟不斷發展,國際影響力迅速提升,與加拿大在貿易領域合作增加,是否會對加拿大法官的判斷造成影響?楊誠分析,“加拿大法官的職業素養,要求他們思考問題只考慮司法因素,不能摻雜政治。現實中,他們即使會考慮加拿大的國家利益,判斷上受到影響,也不會說出來。”
加拿大駐華使館新聞官張朝鳳對記者表示,加政府對高山事件的官方態度是:“加拿大政府打擊犯罪的目標與中國是一致的,加拿大願意在這個共同目標指引下,與中國政府達成妥協。”
據加拿大警方透露,在中國交給加拿大皇家騎警的名單中,高山只位列第五。前面的各位“碩鼠”又是何許人也,加拿大警方則拒絕透露。

回國自首

在我公安機關的長期努力下,潛逃加拿大近八年的重大經濟犯罪嫌疑人高山已於近期從加拿大回國投案自首。
高山回國投案自首高山回國投案自首
潛逃八年後,高山回國投案自首。之前,在加拿大,當被媒體問到這些日子以來的心情,高山雖不願正面回應,但仍很有禮貌地說:“不好意思,真的沒有什麼可以說的,我剛剛(從拘留所)出來,不想談感受這些東西。”儘管多次強調沒有什麼要說,但面對記者的追問,高山仍面帶笑容地說:“我想過正常人的生活。” 

一審

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2013年10月29日上午在哈爾濱公開開庭審理李東哲、李東虎、高山等7名被告人票據詐欺、挪用公款、契約詐欺、敲詐勒索、行賄、單位行賄、販賣毒品、容留他人吸毒一案。案件將於10月30日審理結束。
宣判
2014年9月12日,“高山案”在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高山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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