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衝縣氣象局

騰衝縣氣象局

成立於1950年12月13日,前稱為中國人民解放軍雲南軍區航空站騰衝氣象站(1950年),1990年5月根據省政府雲政發〔1990〕97號通知更名為雲南省騰衝縣氣象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騰衝縣氣象局
  • 成立時間:1950年12月13日
  • 在職職工:29人
  • 地址騰衝縣騰越鎮滿邑社區華園一小區
人員編制,機構職能,工作職責,

人員編制

騰衝縣氣象局現有在職職工29人,其中氣象事業編制25人,地方編制4人。在職職工中,大專以上文化21人,占職工總數的72%;高級工程師3人,占職工總數的10%,工程師13人,占職工總數的45%。
騰衝縣氣象局辦公地址為:騰衝縣騰越鎮滿邑社區華園一小區1號。

機構職能

騰衝縣氣象局設有二室三科二中心,分別為:辦公室、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高空大氣探測科、地面日射酸雨科、天氣預報服務科、雷電中心、氣象科技服務中心。承擔著高空、地面大氣探測,酸雨、輻射、GPS水汽通量特種氣象觀測,天氣、氣候預測、預報研究服務,人工影響局部天氣,防雷檢測、氣象科技服務等工作。探測資料參加國際氣象資料交換,2005年7月被國際氣象組織確定為全球地面氣象站(GCOS站),在國際、國內都具有較高的知名度。2009年1月被中央文明委命名為全國文明單位,2011年通過複評保留了全國文明單位的榮譽稱號。

工作職責

1、負責本縣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的制定及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對本縣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
2、組織管理本縣內氣象觀測資料的採集、匯總、傳輸,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
3、負責本縣內預報服務管理工作,及時為本級人民政府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提出氣象災害防禦措施並對重大氣象災害做出評估;管理本縣內各類氣象預報、預警的信息發布。
4、管理本縣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指導和組織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禦工作,負責各類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安裝的雷電災害防禦裝置的審核驗收工作。
5、負責向本級人民政府和同級有關部門提出利用、保護氣候資源和推廣套用氣候資源區劃等成果的建議,組織對氣候資源開發和利用項目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
6、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規的實施,承擔氣象執法和有關行政複議及行政訴訟。
7、統一領導和管理本縣氣象部門的計畫財務,協助地方黨委和政府做好當地氣象部門的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8、承擔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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