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志鵬系湖北蘄春惡勢力犯罪團伙成員,其參與的犯罪團伙以非法拘禁、尋釁滋事、聚眾鬥毆等暴力手段實施違法犯罪活動。2018年11月,蘄春縣人民法院依法對其涉惡案件進行公開審理和宣判,駱志鵬因犯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該團伙長期擾亂社會經濟和生活秩序,案件被納入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成果。2019年8月,蘄春縣公安局將其列為重點偵查對象,對其參與建築工程領域強買強賣、暴力討債等行為開展線索徵集。
基本介紹
- 審理時間:2018年11月
- 宣判時間:2018年11月27日
- 涉及罪名: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
- 法院名稱:蘄春縣人民法院
- 線索徵集:建築工程領域違法犯罪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