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燕傳

《馮燕傳》是唐代沈亞之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馮燕傳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沈亞之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馮燕傳
馮燕者,魏豪人。祖、父無聞名。燕少以意氣任,專為擊球鬥雞戲,魏市有爭財斗者,燕聞之,往搏殺不平,遂沈匿田間。官捕急,遂亡滑,益與滑軍中少年雞球相得。時相國賈公耽在滑,能燕才,留屬中軍。他日,出行里中,見戶傍婦人翳袖而望者,色甚冶。使人熟其意,遂室之。其夫滑將張嬰者也,嬰聞其故,累毆妻。妻黨皆怨望嬰。會嬰從其類飲,燕伺得間,復偃寢中,拒寢戶。嬰還,妻開戶納嬰,以裾蔽燕,燕卑脊步就蔽,轉匿戶扇後,而巾墮枕下,與佩刀近。嬰醉且暝,燕指巾,令其妻取。妻取刀授燕,燕熟視,斷其妻頸,遂持巾去。明旦,嬰起,見妻毀死,愕然,欲出自白。嬰鄰以為真嬰殺,留縛之,趣告妻黨。皆來,曰: “常嫉毆吾女,乃誣以過失。今復賊殺之矣。安得他殺事?即其他殺,而安得獨存耶!”共持嬰,且百餘笞,遂不能言。官家收系殺人罪,莫有辨者,強伏其辜。司法官小吏持朴者數十人,將嬰就市,看者圍面千餘人。有一人排看者來呼曰:“且無令不辜者死,吾竊其妻而又殺之,當系我。”吏執自言人,乃燕也。司法官與俱見賈公,盡以狀對。賈公以狀聞,請歸其印以贖燕死。上誼之,下詔凡滑城死罪皆免。亞之曰:予尚太史言,而又好敘誼事。其賓黨耳目之所聞見,而為予道。元和中,外郎劉元鼎語予,貞元中有馮燕事,得傳焉。嗚呼!淫惑之心,有甚水火,可不畏哉!然而燕殺不誼,白不辜,真古豪矣。

作者簡介

沈亞之(781—832),字下賢,唐吳興(今浙江湖州)人,元和十年(815)進士,累遷至殿中丞御史內供奉,後終官郢州司戶參軍。著有《沈下賢集》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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