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永明(高級經濟師)

馮永明(高級經濟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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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永明,男,1953年9月生,黑龍江省綏化人,高級經濟師,曾任光明集團董事長。1985年創辦“光明家具”,1996年4月25日光明家具在深圳上市,為同行業第一家上市公司。2004年度新財富勞斯萊斯500富人榜第120名。2011年1月14日,伊春市中級法院宣判,馮永明犯貪污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馮永明不服判決已抗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馮永明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黑龍江省綏化
  • 出生日期:1953年9月29日
  • 職業:原光明集團董事長
  • 畢業院校:哈爾濱職工輕工學院
  • 主要成就:省優秀青年企業家
    被國務院授予全國勞動模範
    中國經營管理大師
基本信息,人物生平,大起大落,家族成員,虛設公司,個人成就,個人榮譽,創業經歷,涉嫌犯罪,一審宣判,

基本信息

馮永明1972年從哈爾濱職工輕工學院畢業後,在伊春市五營林業局木器廠做木工學徒。1979年,馮永明當上伊春市消防器材廠廠長。上世紀80年代初馮永明逐漸將這家瀕臨破產的小廠帶出虧損困境,並新組建了家具生產車間。1985年,與香港合資辦廠,把馮永明這個木匠出身的小人物推向了大舞台。
中國家具大王馮永明被拘 涉金額上10億
馮永明馮永明
10月25日早上7時20分,離下班時間還有40分鐘,門衛張師傅就開始準備下班了。一個月前的這一天,光明集團的掌門人、董事長馮永明就是從他掌控的這扇伸縮門走過,再也沒有回來。
據知情人透露,馮永明是2010年9月25日晚乘車去往哈爾濱途中,在伊春收費站被當地警方抓捕的。隨後,被警方拘留的,還有他30歲的女兒馮麗嘉。
來自伊春市政府的訊息說,截至光明集團老總馮永明被拘時,光明集團出現“幾億元債務和巨額虧損”,企業幾近退市邊緣,3000多名職工陷入面臨下崗的境地。
據了解,特偵組初步查明,馮涉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罪,馮永明和女兒馮麗嘉還涉嫌職務侵占罪。

人物生平

大起大落

光明集團董事長馮永明本人一度風光無限,2005年還以5億元的身家上了胡潤百富榜。1995年,光明集團被第50屆國際統計大會中國組委會、國家統計局、中國科技進步評價中心授予“中國家具之王”稱號,博得人們的廣泛讚譽。光明集團旗下這些年繁殖的上百家公司,更讓馮蒙上了一層神秘的色彩。
馮永明,1953年出生於黑龍江省綏化市,1972年從哈爾濱職工輕工學院畢業後,在伊春市五營林業局木器廠做木工學徒。1979年,馮永明當上伊春市消防器材廠廠長。上世紀80年代初馮永明逐漸將這家瀕臨破產的小廠帶出虧損困境,並新組建了家具生產車間。1985年,與香港合資辦廠,把馮永明這個木匠出身的小人物推向了大舞台。
短短十年間,馮永明迅速成長為一顆耀眼的經濟、政治明星,他本人曾被任命過光明集團總裁兼黨委書記、伊春市政協副主席、黑龍江省工商聯合會副會長、中國家具協會副會長等職,榮獲過省優秀企業家、全國勞動模範等榮譽稱號,從1992年開始連續三屆被選為全國人大代表。
張師傅的崗位算是光明集團的一個視窗,他說:“老馮大多數時間都在外地,很少回來。”可近半年來,老馮一反常態,能在公司“坐住板凳”了,整天把自己關在辦公室里,“經常一待就是一天,有時到後半夜才回家。”
馮永明馮永明
光明集團一位高管說,長期以來,正是由於馮永明“不守攤兒”,致使光明集團處於管理“失控”和“混亂”狀態。

家族成員

據知情人說,馮永明的女兒馮麗嘉曾經留學美國,實際是光明集團在美國分公司的老闆。馮永明還有兩個兄弟,他們分別在光明集團任要職。
其中,其兄馮開明為大連日發光明家具有限公司、大連光明家具有限公司、大連保稅區光明工貿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知情人透露,大連保稅區光明工貿有限公司的股東為大連春濱家具有限公司出資1875萬元,占公司註冊資本的71.4%。而大連春濱家具與大連春濱木業有限公司均為馮永明哥哥馮志明的公司。
曾做過光明集團法律顧問的光明集團獨立董事胡鳳濱與馮永明打過十多年交道,馮永明的許多重大事情都徵求他的意見。獲知馮永明“出事”的訊息,胡鳳濱“並沒感覺驚訝”,他的第一反應是,“這是遲早的事,不過這一天來的還是早了些。”
“為什麼不抓經營、不抓管理,而是一門心思研究資產,我百思不解!”胡鳳濱說,每次開會研究資產問題時,他都會提出上述問題。“可是老馮就像中了魔似的,沉迷其中。”
“除女兒外,從目前的情況看,老馮的案子還沒有牽扯更多的人。”胡鳳濱說,“自始至終,老馮都在一個人忙乎這事,即便安排下屬,也不交叉,全部是單線聯繫。”
知情人透露,“操作這么大一件事,老馮很少在書面上留下隻言片語,所有的事情都是他口頭安排的。東挪西倒,設立百十家名頭公司,不留痕跡將巨額十幾億元的資產轉移出去,非常人所能辦到。”
胡鳳濱介紹,馮永明後期很少與外界交流,也很少有應酬。他甚至在幾年前就辭去了所有的社會職務,深居簡出,把自己封閉起來研究“資本”,“偶爾給我打個電話,主題只有一個,就是讓我給他有關資產的文字材料把把關,調動全公司的力量給各級政府寫材料,申明光明的資產是他的。”

虛設公司

伊春市政府副秘書長白波在馮永明案新聞發布會上說,光明家具1995年被國家統計局等部門聯合授予“中國家具之王”稱號,1997年銷售收入、利潤總額創全國同行業最高紀錄,光明家具一度成為伊春的名片,企業走向輝煌。“作為企業負責人,馮永明曾作出了突出貢獻。”
“應該說,當地政府給老馮留足了面子,直到他被捕。”胡鳳濱說,馮永明與伊春市方面關於光明集團股份36.9%的股權爭奪已延續十餘年。“馮永明的‘智慧’充分展現在了私有化國有股權上。”
按照伊春市委一位幹部的說法,馮永明為將有效資產的控股權轉變到個人控股公司名下,虛設了上百家公司,將優良的資產轉移後,多次行文欲將空殼的光明集團“贈予”市政府。該幹部說,“光明集團的資產經過老馮的騰挪後,負債率達到了百分之四五百!”
而馮永明設立的上百家名頭公司,其結構的複雜性“要一本書才能說清楚”。
胡鳳濱說,這種產權爭議在國內並不少見,通常的結果不是企業家把政府買通,化公為私;就是合作破裂,政府將企業收回國有。“而老馮卻是雞飛蛋打。”
胡鳳濱說,馮永明悲劇的直接原因,是他與政府之間的股權問題沒有分清楚。但客觀說,他本人和有關部門都有責任。作為一個國企的高管和創始人,增量資產與他有密不可分的關係,但是他的利益卻沒有得到充分保障。對企業家缺乏量化的激勵機制,企業家自身又沒有跟國家討價還價的資格,缺乏暢通的產權溝通渠道、產權保護契約機制以及爭議仲裁機制,也使改革開放30年以來很多原本優秀的企業家落馬。

個人成就

1972年,年僅19歲的馮永明自哈爾濱職工輕工學院畢業後,在伊春市五營林業局木器廠做木工學徒。1979年,馮永明當上伊春市消防器材廠廠長。80年代初馮永明逐漸將這家瀕臨破產的小廠帶出虧損困境,並主動新組建了家具生產車間。
1985年12月,馮永明創辦了伊春市第一家中外合資生產型企業——伊春光明家具有限公司。正是這戶家具企業的創立,改寫了林都伊春只輸出黑粗木頭的歷史,使“光明”這個名字,伴著“光明家具”的走向斐聲海內外。組建“企業集團”、實施“股份制改造”,一系列新舉的實施,讓家具產業在現代企業的培養下,成長為業界的驕傲。1996年4月25日,光明家具股票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用事實改變了伊春人的市場意識、創新意識、產業觀念,帶動了地方經濟和外向型經濟的發展。
馮永明馮永明
在馮永明“產業多元化”戰略的指引下,光明踏上了資本運營的征程,先後通過收購兼併等形式讓16戶停產、半停產企業重振雄風,使光明集團在發展單一家具業的同時,已經完成以北京市場行銷管理中心,伊春、大連中原地區為生產製造基地的建設,成功打造了商貿業、信息業、製藥業、化工業、交通器材業、旅遊業,形成“一業為主、多業並舉”的經營格局。獲“全國再就業先進企業”、“光彩企業”、“國家級文明單位”等榮譽。
馮永明(右四)應邀為漢城國際家具展銷會剪彩
家具製造業是光明集團的支柱產業。擁有國際先進水平的機械設備1,200多台(套),年生產各類家具100萬標準件。主導產品有板式和實木兩大類,臥房、書房、餐廳、廚房、辦公、賓館及建築門、木製裝飾材料和木製工藝品等8個系列近1500個品種。成為中國家具行業第一家上市公司,並通過ISO9001國際質量體系認證。
歷經18年的不懈拼搏,馮永明所領導的光明集團收穫著一串串輝煌與夢想,現擁有資產總額37.6億元,累計實現產值40億元,利潤4.2億元,銷售收入62億元,上繳稅金3.7億元,出口創匯1.3億美元。“光明”牌家具先後榮獲輕工業博覽會金獎、中國公認名牌產品、國產精品。連續多年銷售收入、利潤總額、利稅總額居中國家具行業第一位,並榮獲“中國家具之王”稱號。
馮永明認為“光明源於社會,更要回報社會,營造社會光明”,光明集團先後安置下崗職工1940人,為確保一方平安做出了貢獻,累計出資達1300多萬元支持教育、文化、體育、慈善等社會公益事業和救災扶貧。
中國經營管理大師——馮永明
馮永明他先後被評為:
伊春市知識分子拔尖人才;
省優秀青年企業家
省小康建設紅旗標兵;
被國務院授予全國勞動模範;
全國輕工系統優秀企業家;
被國家統計局和技術進步評價中心授予中國經營管理大師;
光彩企業家等榮譽稱號。

個人榮譽

馮永明他先後被評為: 伊春市知識分子拔尖人才;
省優秀青年企業家
省小康建設紅旗標兵;
國務院授予全國勞動模範;
全國輕工系統優秀企業家;
被國家統計局和技術進步評價中心授予中國經營管理大師;
光明企業家等榮譽稱號。

創業經歷

1972年19歲的馮永明在伊春市五營林業局木器廠做木工學徒 哈爾濱職工輕工學院畢業
1979年馮永明逐漸將這家瀕臨破產的小廠帶出虧損困境,並主動新組建了家具生產車間 當上伊春市消防器材廠廠長
1985年12月18日 馮永明借款340萬元組建了伊春光明家具有限公司
1989年 S*ST光明前身光明集團公司組建
1990年 光明集團公司成為股份制試點企業,此後經歷向社會公開發行3000萬元社會公眾股和增資擴股, 總股本達到6600萬元。
1992年3月 光明集團公司重組成立光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發行的3000萬元社會公眾股轉為光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光明集團公司注入3400萬元。 總股本增至8000萬股
1994年 光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最終變為“光明集團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1996年4月25日 光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深交所掛牌上市

涉嫌犯罪

1、馮永明日前已被伊春市司法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伊春市政府秘書長白波(中)在新聞發布會場
據介紹,馮永明因涉嫌犯罪,經國內企業和社會各界檢舉揭發,及公安機關的長期偵察,在掌握大量證據的前提下,受到刑事拘留。經有關部門偵查查明,馮永明涉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罪,馮永明、馮麗嘉涉嫌職務侵占罪。兩人已於2008年9月26日被伊春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現案件正在偵查審理中。 光明集團家具股份有限公司5日在深交所網站發布的公告透露,伊春市政府9月26日下午召開會議,宣布了對馮永明依法進行刑事拘留的措施,伊春市政府還宣布了《中共伊春市委、伊春市人民政府關於成立光明集團穩定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該《決定》表示,為維持正常的企業生產經營,維護職工穩定,特成立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小組下設的四個工作組分別為:綜合組、股改組、生產經營指導組和企業清產核資組。
伊春市政府秘書長白波在新聞發布會上說,馮永明在未經有關部門許可,也沒進行資產評估的情況下,串通個別人,非法將光明集團公司所有制性質由國有變更為集體,然後通過採取掛名股東的方式,在外省將各企業股權經多次轉讓,非法將有效資產的控股權變到個人控股公司名下。在將光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變為空殼,留下幾億元債務和巨額虧損後,又多次行文要求將企業交給市政府。
馮永明(高級經濟師)
2、2008年11月1日被正式批准逮捕
3、2010年10月19日馮永明案開庭審理
在長達8天的庭審中,馮永明聲稱曾遭刑訊逼供。
4、雙面馮永明
馮永明被刑拘訊息傳出後,《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走訪馮永明此前多位共事人士發現,馮在被指“私慾膨脹”、騰挪轉移資產的另外一面,卻是“樸實”、“從不揮霍”、“極其聰明和能幹”,是個每天在辦公室從早上7點工作到深夜11點,幾乎沒有周末、新年的“工作狂”。
與馮永明結識十餘年之久的S*ST光明獨立董事胡鳳濱在接受採訪時表示,馮永明與伊春市方面關於光明集團股份36.9%的股權爭奪戰已延續十餘年,“S*ST光明2006年股改之際,馮永明迫於無錢操作股改,向伊春市政府承諾上述股權歸國有,伊春市政府由此才向黑龍江省政府做了擔保,6000萬元借款到位後,馮卻拖延股權轉讓,伊春市方面的耐心至此到了極限。”
胡鳳濱指出,馮永明畢竟創業光明23年,因此一直不肯放棄對S*ST光明的控制權,終釀大錯。在光明集團工作後期,馮永明的工作重心便幾乎完全在S*ST光明實際控制權的爭奪上,“不停地寫公文”、“忙著操作名頭公司。”
馮永明(高級經濟師)

一審宣判

2011年1月14日,伊春市中院一審宣判。法院認定,馮永明貪污國有控股公司股權合7.9億元,夥同他人共同貪污國有控股公司股權合7988萬餘元,貪污公司財產1100餘萬元,判其犯貪污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馮永明不服判決,正努力抗訴。其中一審被判死緩的光明集團前董事長馮永明一人就貪污7.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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