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師專天翼飛Young俱樂部

馬鞍山師專天翼飛Young俱樂部

馬鞍山師專天翼飛young俱樂部是由師專在校大學生組建,由共青團中央和中國電信集團公司聯手打造的大學生創業、就業、見習基地。

俱樂部主要從事校園市場行銷策劃、寬頻維護,為學生提供就業、創業基礎技能培訓,通過模擬企業的整體運營過程,讓學生制定公司發展策略,體驗企業經營決策過程,在校園內營造良好的就業、創業氛圍。優秀達人可直接進入中國電信公司工作或由中國電信公司頒發就業推薦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馬鞍山師專天翼飛Young俱樂部
  • 外文名:Ma an shan teachers college physical fly Young club
  • 創辦時間:2011年10月3日
  • 創辦地點:馬鞍山師範高等專科學校
機構章程,歷史,

機構章程

馬鞍山師範高等專科學校
天翼飛Young俱樂部章程
第一章 前言
馬鞍山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天翼飛Young俱樂部”按照共青團中央“青年就業創業見習”的三基地要求設立。由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馬鞍山分公司贊助,與馬鞍山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合作,由在校飛Young達人、天翼手機發燒友、套用玩家等自發組織、發展的團隊。符合國家及高校的相關規定。在宣傳中國電信校園相關業務的同時也創造機會和條件讓廣大的同學鍛鍊自己能力,豐富課餘生活,提供勤工儉學崗位,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
第二章 總則
第一條:本學生組織註冊名稱為“天翼飛Young俱樂部”(以下簡稱“俱樂部”)
第二條:俱樂部屬於“興趣愛好+兼職創業型”組織。接受馬鞍山師範高等專科學校(以下簡稱:“學校”)校領導、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馬鞍山分公司校園客戶部經理的指導、監督、管理。
第三條:俱樂部旨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團委相關規定的前提下,通過組織活動,加強隊員的個人素養,擴展視野,幫助當代大學生樹立正確的價值取向,增強團隊精神精神,提高責任感和使命感。
第四條:俱樂部的任務是服從校方管理,在電信公司的指導下,積極配合開展各類電信校園業務宣傳,幫助並解決同學的智慧型手機終端故障、寬頻的安裝和維護以及筆記本等電子設備的維修。讓同學們享受到優惠的通信資費,體驗極速網路並暢享3G/4G如何改變生活。鍛鍊社團隊員能力,提供勤工儉學機會,讓團隊隊員不斷地結識新朋友,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並賺取生活補貼等,為社會進步貢獻力量。
第五條:俱樂部招新。根據團隊實際情況,一般在每年的5-6月,9-10月招新,以前優秀的老隊員也可同時留下繼續工作。
第三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俱樂部活動範圍
一方式
⒈手機套用、網路知識講座
⒉馬鞍山電信公司參訪、實習
⒊校園內開展手機套用體驗活動
⒋參加電信公司假期工見習實踐活動
⒌邀請專業講師講授最前沿通信專業知識
⒍對故障智慧型手機進行簡單維修或刷機,解決同學此類煩惱
⒎協助並組織有網路常識的隊員對有故障寬頻用戶進行維護
⒏不定期組織隊員對其它同學電腦終端進行檢測保養活動
⒐組織與其它院校的達人社團開展聯誼交流活動。
⒑不定期組織隊員聚餐或KTV歡唱,豐富社團隊員生活,增進友誼。
⒒每年組織特別優秀的隊員參加近郊旅遊活動,提升團隊向心力和集體榮譽感,形成比學趕超的社團文化氛圍。
二場所
在學校提供的電信體驗廳或俱樂部辦公室,組織社員商議活動事宜。周未在宿舍區開展服務和3G/4G體驗活動。
第四章 隊員
第七條:申請加入本社的隊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隊員必須具有學院正式學籍並承認本學生組織章程。
二隊員為中國電信用戶,要求思想進步,精通電信業務,有一定的銷售能力。
三工作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團結同學,樂於助人,有奉獻精神。
第八條:加入程式:
二 提出加入申請;
二參加俱樂部組織的面試並通過考核;
三填寫隊員登記表;
四參加相關培訓,達到相關技能水平要求
第九條:隊員享有權利:
一 俱樂部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 參加俱樂部所舉辦的活動;
三 獲得俱樂部服務的優先權;
四 對俱樂部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 入俱樂部自願,退俱樂部自由;
六 態度積極,工作負責,且具備俱樂部所需的突出才能者,經過競聘可晉升為組長、助理、總監直至CEO。
七 退俱樂部需提交正式申請,有企劃部審核後,交還物資退出;
第十條:隊員履行義務
一 執行俱樂部的決議;
二 維護俱樂部的合法權益;
三 參與俱樂部活動;
四 向俱樂部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一條:隊員退俱樂部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本社並完成退社手續。
第十二條:隊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總監級會議同意,予以公示除名。
第五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三條:本俱樂部的最高權力機構是隊員會議,隊員會議的職權是:
一 選舉和罷免CEO;
二 審議批准CEO工作報告;
三決定俱樂部變更、註銷等事宜;
四修改俱樂部章程;
五監督俱樂部各職能部門工作,提供建議;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四條:隊員會議須有2/3以上的學子公司隊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與會隊員半數以上同意方能通過。
第十五條:隊員會議每月召開一次。
第十六條:隊員會議執行機構為企劃部(以下簡稱“企劃部”),由各總監和CEO及助理組成。在閉會期間領導俱樂部開展日常工作,對隊員會議負責。
第十七條 執委會的職權:
一執行隊員會議的決議;
二籌備召開隊員會議;
三向隊員會議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 決定隊員的吸收和除名;
六 決定俱樂部職能部門部長的聘任並開展工作
六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七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八條:俱樂部各級主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 CEO標準
⒈具備戰略眼光與全局觀念;
⒉善於管理協調,溝通能力較強;
⒊具有創新意識,服從校方管理及電信公司領導
⒋擔任CEO助理3個月以上,任內主持安排的大型活動不少於1次。
⒌同等水平下,理論學習水平較高,具備優秀共青團員及更高條件者優先考慮。
二 總監、組長標準
⒈具備獨立工作能力,適應本部門工作要求,能夠維持部門正常運作,協調部門間合作。
⒉擔任總監助理3個月以上,任內所在部門或小組負責的活動未出現重大失誤。
第十九條:CEO行使下列職權:
一 領導俱樂部職能部門日常工作;
二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三檢查隊員會議決議的落實情況;
四代表學子公司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五任免部門主管及組長
第六章資產管理與使用原則
第二十條:俱樂部經費來源
一企業贊助
二隊員兼職活動
三 其他合法來源
第二十一條:俱樂部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社員中分配。
第二十二條:俱樂部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財務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二十三條:俱樂部具有專門的財務人員。財務人員變動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四條:俱樂部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學校有關管理制度,接受隊員會議、團委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隊員公布。
第二十五條:管理團隊換屆或更換CEO之前必須接受財務審計。
第二十六條:俱樂部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七章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二十七條:對本俱樂部章程的修改程式,由CEO提議或半數以上本俱樂部隊員聯名提出,並經隊員會議審議。
第二十八條:本俱樂部修改的章程,須在隊員會議上通過,於七日內,報掛靠單位核准後生效。
第八章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二十九條:俱樂部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CEO提出終止動議。
第三十條:俱樂部終止動議須經隊員會議表決通過,並報指導經理審查同意。
第三十一條:俱樂部終止前,須由指導經理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三十二條:俱樂部經指導經理核准後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三十三條:俱樂部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指導經理的監督下,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俱樂部。第三十五條:指導經理對俱樂部所有活動決議擁有最終決策權、指導權。
第三十六條:本章程自校企領導核准之日起生效。

歷史

2011年10月,成立馬鞍山師專天翼部落;
2013年06月,更名為馬鞍山師專天翼學子公司;
2014年06月,更名為馬鞍山師專天翼飛Young俱樂部;2015年06月至今,正式掛牌建立馬鞍山師專飛Young俱樂部大學生創業就業見習基地;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