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諷

馬諷,字良弼,金代漷陰縣(今通州)人。國初以燕與,諷遊學汴梁,登宣和六年進士第。宗翰克汴京,諷歸朝,復登進士第,調蔚州廣靈丞,遷雄州歸信令。

基本介紹

  • 本名:馬諷
  • 字號:良弼
  • 所處時代:大興漷陰
  • 出生地:漷陰縣
  • 性別:男
金天會元年(1123)四月,金將燕京地區交給宋朝管轄,漷陰歸宋。
馬諷到宋都汴梁(今河南開封)求學,宋宣和六年(1124)考中進士。
天會五年(1127),金背盟攻宋。四月,金軍統帥完顏宗翰攻克汴京,俘虜徽、欽二帝及皇后、太子,諸大臣北遷燕京(今北京宣武區一帶),馬諷遂歸。
天眷二年(1139),金熙宗於燕京命令舉人考試,馬諷又中進士,並且受賜得到一所宅院。
不久,他調任蔚州(今河北蔚縣)廣靈縣丞,佐縣令治理轄域。既而升任雄州(今河北雄縣)歸信縣(今雄縣)令,成為一縣之長。縣內有八尺口河,為桑乾河(今永定河)支流,每到夏秋之交雨多時節,河水猛漲溢出,沖淹民田,百姓受害。他便巡視河流之地勢高低,指導農民疏浚河道和溝渠排澇,以使雨後水患根除。吏部遂召其入朝任尚書省令史,在中央執行政務總機構內掌管文書類事宜。後升任獻州(今河北獻縣)刺史,成為一州之長。
天德初(約1150),他調任寧州(今甘肅寧縣)刺史。有民告發圖謀不軌者,株連近百人。他深入調查研究,沒有發現該人任何違法現象,便究問告發者,俱承認是誣告。經過重審,眾多無辜者得解,盡歡呼涕淚。
約在貞元元年(1153),開封設為金朝南京時,因其熟悉情況,調此任副留守,輔佐留守管理軍政事務。後調入朝中任大理寺少卿,為司法官,掌管刑獄。當時,金太祖1日臣高楨為御史大夫,揭舉懲治違法官員無所避諱,一些權貴害怕其威嚴,就推舉馬諷和張忠輔為御史中丞,欲使二人指摘中傷高楨。但馬諷沒有附和權貴,與高楨沒有互相利用。而高楨恐怕馬諷侵害自己,報告海陵王。第二年,調馬諷任順天軍節度使。
大定二年(1162),馬諷復入朝任大理卿,遷任刑部尚書,又出任忠順軍節度使。退休後病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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