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訴冤

馬訴冤

《馬訴冤》是南宋洪邁創作的文言文,出自《夷堅志》。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馬訴冤
  • 作者:洪邁
  • 創作年代:南宋
  • 作品出處:《夷堅志》
  • 文學體裁:文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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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語解釋

赴:前去。
但:只。
與:帶領
遁:逃。
敵:抵抗。
佇:停。
適:恰巧。
貴溪:古地名,今江西境內。
駐:停,歇。
逆旅:旅店。
躑躅(zhízhú):來回走動。
主簿:縣令的屬官,負責文書印章。
眾寡不敵:同“寡不敵眾”。
窺:偷看。
贛:指江西,也是江西的簡稱。
悉:都。

原文

劉承節奉命赴任,自浙至贛,但與一子一仆乘馬而行。至貴溪,午駐逆旅,逢數客亦投宿,劉篋中銀可百兩,為客所窺。諸客皆盜也。是夜盜操杖入室。劉本從軍,有臂力,揮刀斷其一臂,眾懼而散遁。劉促子與仆起,速去,然於貴溪城外高岡下,又與盜遇,雖與拒斗,而寡不敵眾,並子仆死焉。所乘馬躑躅於道,適主簿出,馬迎之車前,屈足如拜。主簿怪之,曰:“是必有冤訴。”遂隨馬行,至高岡,馬佇立不前,見滿地血跡。三屍仆地,肢體尚暖。主簿督人訪捕,不竟日而盜悉禽。

翻譯

劉承節奉命去擔任官職,從浙江到江西,只帶著一個兒子一個僕人騎馬上路。到了貴溪,中午在旅店停下馬車,遇到幾個客人也來投宿。劉承節箱子中大約有一百兩銀子,被客人偷偷看見了。那幾個客人都是強盜,那天夜裡攜帶著杖棒到劉承節屋子裡。劉承節本來是參軍的,手臂很有力,揮起刀砍斷了他的一條手臂,強盜們害怕就分散逃跑了。劉承節叫醒兒子和僕人起床,快速離去,然而在貴溪城外的高山下,又遇到了強盜,雖然和他們反抗搏鬥,然而寡不敵眾,連同兒子僕人死了。所乘的馬在道路上來回走動,遇到主簿外出,馬迎到他車前,彎下腳好像跪拜。主簿為此感到奇怪,說:“這一定是有冤情要訴說。”於是就跟著馬走,到了高岡的下坡上,馬站住不再前進,主簿看到滿地血跡,三具屍體趴在地上,肢體還溫暖。主簿派人追訪搜捕,不到一天強盜全都抓住了。

句子釋義

1、劉篋中銀可百兩,為客所窺:劉承節竹箱裡大約有一百兩銀子,被強盜偷看到了。
2、不竟日而盜悉禽:不到一天強盜全被抓住了。
3、主薄怪之:主薄對事感到奇怪。

內容理解

1、上文“自浙至贛”中的“贛”,是指 江西
2、上文“雖與拒斗”中,在“與”字後省略了 之(指代強盜)
3、上文“逆店 ”指旅店

中心

(從強盜的角度想)惡有惡報,作惡事的人一定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從主薄的角度想)善於思考並動腦思考,還要及時去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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