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廣平(廣東陽江港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原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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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廣平,男,漢族,1964年2月出生,湖南湘潭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廣東陽江港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2024年2月,馬廣平嚴重違紀違法,被依法雙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馬廣平
  • 國籍: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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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經歷

歷任廣東粵電發能投資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廣東陽江港港務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廣東陽江港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廣東粵電發能投資有限公司外派幹部。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3年10月,廣東陽江港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原總經理馬廣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廣東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紀委紀律審查;經廣東省監委指定管轄,汕尾市監委對其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4年2月,廣東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紀委對廣東陽江港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原總經理馬廣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經廣東省監委指定管轄,汕尾市監委對其監察調查。
經查,馬廣平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組織觀念淡薄,利用職權違規為親屬在職工錄用方面謀取利益;違規從事營利活動;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私慾膨脹,把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馬廣平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廣東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馬廣平開除黨籍處分,由廣東省監委駐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監察專員辦公室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經汕尾市監委研究,決定將馬廣平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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