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山縣婦女聯合會

縣婦聯內設4個部(室),縣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縣婦聯。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縣婦聯行政編制為4名,2002年7月2日增配一名專項事業編制。領導職數:主席1名,副主席1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馬山縣婦女聯合會
  • 領導職數:主席1名,副主席1名
  • 內設:4個部
  • 行政編制:4名
內設機構,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

(一) 辦公室
負責內外協調,政務服務、事務管理。起草檔案及文稿;承辦處理秘書事務、簡報、督查、文書檔案、保密、統計、列印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房產、物資設備、安全保衛等工作;編輯《婦聯志》、婦運史、大事記、年鑑、婦工簡訊。
(二) 組織宣傳聯絡部
負責機關幹部職工的管理,管理機構、編制、職稱、工資等項工作;承擔協助管理鄉(鎮)婦聯領導幹部的有關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培養選拔女幹部工作;負責編制和組織實施我縣婦聯繫統幹部教育培訓計畫;負責秘縣工商聯婦女組織及非公有制經濟、民族宗教等女性代表人士的聯誼工作。負責我縣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婦女組織、婦女人士及海外女僑胞的聯誼工作。
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馬克思主義婦女觀和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宣傳婦女和婦聯工作;調查研究婦女的思想狀況,有針對性地開展婦女的思想教育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民眾性的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指導和實施“五好文明家庭”創建活動和家庭文化建設;具體組織我縣“三八紅旗手”等評先表彰工作。
負責婦聯繫統的外事工作;與國外婦女兒童組織、知名婦女及國際婦女兒童組織開展友好交流與合作;承擔我縣婦聯繫出訪團的組織及來訪團的接待;爭取國際合作項目和海內外友好人士的捐贈,發展婦女兒童事業,為婦女兒童服務。
(三) 婦女維權發展部
動員和組織婦女參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開發婦女人力資源;指導婦女文化科技培訓和職業技能培訓,提高婦女的文化科技素質和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能力;開展社區婦女工作,推動社區建設、社區服務業的發展和再就業工程,促進婦女廣泛平等就業;動員和組織婦女依靠科技致富;指導實施“雙學雙比”、“巾幗建功”活動,承擔全縣城鄉婦女“雙學雙比”、“巾幗建功”、“巾幗扶貧”活動的日常工作;承辦婦女參與發展項目(生產部分)的規劃、實施及日常工作。
履行《婦女權益保障法》賦予的監督職能,負責處理日常民眾來信來訪,接受渠道婦女投訴,對重大典型信訪案件進行專項調查,為受害婦女提供法律援助和社會服務;參與有關的普法、法律的執法檢查和監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推動我縣各級婦聯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工作。
(四)兒童工作部
參與制訂和宣傳保護兒童的有關政策;開展女童工作,實施春蕾計畫,促進女童發展;負責親職教育工作的協調與服務;參與並推進校外教育,協調、推動全社會為兒童的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縣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承擔縣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

主要職責

縣婦聯是縣委領導下的我縣各族各界婦女的民眾團體組織。其主要職責是:
(一)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團結、教育全縣各族各界婦女以及各類婦女組織同黨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保持高度一致。
(二)緊密圍繞縣委、縣政府的中心任務開展工作,團結、動員和組織全縣婦女民眾投身改革和社會主義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建設,積極促進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為維護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服務。
(三)宣傳馬克思列寧主義婦女觀和男女平等基本國策,教育、引導婦女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弘揚“自尊、自立、自強”的精神,積極推動和開展對婦女的科技文化及生產勞動技能培訓,全面提高我縣婦女素質。
(四)代表婦女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關注並加強研究涉及婦女切身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向縣委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對策建議;參與有關婦女兒童政策的研究與擬定,從源頭上強化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工作。
(五)堅持為婦女兒童服務、為基層服務,加強與社會各界的聯繫,協調推動全社會為婦女兒童辦實事。
(六)指導我縣各級婦聯依據《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章程》和婦女代表大會的任務,開展婦女兒童工作;聯繫團體會員並給予工作指導;加強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及海外僑胞婦女的聯誼;鞏固和擴大各族各界婦女的大團結,促進祖國統一。
(七)積極發展同國外婦女和婦女組織的友好交往,增進了解和友誼,開展國際合作。
(八)承擔縣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
(九)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有關事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