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內部審核處

香港金融管理局內部審核處是以檢查金管局對政府法例、規定的遵守情況為主要職責的政府機構。

該審核處成立於1995年。該局《內部審核規章》對內部審核處的職責、權力和工作範圍等作了具體規定。內部審核負責向金管局總裁辦公室或審核委員會直接報告工作;根據工作需要,並依據質量控制程式、標準和方法,經諮詢審核委員會的意見後,提交有建設性項目審計報告,促進被審計單位改進工作,配合外聘審計師開展工作。內部審核處有檢查金管局各項工作資料、記錄、財產和人力分配的權力,各部門有義務協助內部審核處工作,以便使其有效地履行職責;內部審核處處長可獨立地諮詢審核委員會。內部審核處的工作範圍,是檢查金管局對政府法例、規定的遵守情況;評估內部控制制度及其遵守執行情況;檢查評價管理風險程式;審核資產真實性,檢查對負債、或有債務及索償事項的管理;評審行政、財務和內部管理制度及其落實情況;檢討資源使用是否有效率和是否符合經濟原則,並能達到預期的效果;向管理層提出改進建議;根據總裁辦公室或審核委員會的要求,進行特別檢查或審核工作。評估內部審核處的工作,主要依據審核報告提出的改善建議的重要性和數量,以及建議被採納和執行的比率;預定審核目標的實現情況;各部門對內部審核處的服務滿意程度及評價;各部門對和未來審計服務的意見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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