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藝術發展局

香港藝術發展局(藝發局)於1995年根據香港藝術發展局條例(香港法例第472章)成立,是政府指定全方位發展香港藝術的法定機構。藝發局的角色包括資助、政策及策劃、倡議、推廣及發展、策劃活動等。

藝發局大會由27位委員組成,為局內最高決策層,負責制訂藝發局的整體發展方向及運作。大會成員由香港行政長官委任,其中10位經由藝術界投票選出*;所有成員均為藝術專業人士或熱心藝術發展的社會人士,各委員共同構思和推行藝術政策,致力推動各類藝術發展。大會下設6個委員會;藝術推廣委員會、藝術支援委員會、管理委員會、審計委員會、覆檢委員會和策略委員會,以及10個藝術組別,各司其職。現任主席是王英偉

香港藝術發展局的辦事處英皇道太古坊和域大廈東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香港藝術發展局
  • 成立:1995年
  • 辦事處英皇道太古坊和域大廈東翼
  • 組成:27人
組織架構,相關信息,願景,使命,信念,目標,

組織架構

局內最高決策層為大會,由最多27人組成,由行政長官委任,其中10位經由藝術界投票選出。大會成員包括主席、副主席各1名、不超過22名其他成員,以及3名政府部門首長 (民政事務局局長、教育局常任秘書長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署長)或其代表。
大會下設6個委員會,包括管理、覆檢、策略、藝術支援、藝術推廣、審計,以及10個藝術組別,包括藝術行政、藝術評論藝術教育舞蹈戲劇、電影及媒體藝術、文學音樂視覺藝術戲曲;另設有藝術顧問和審批員。

相關信息

願景

香港藝術發展局的願景是將香港建立成一個充滿動力和多元化的文化藝術都市。

使命

香港藝術發展局的使命為策劃、推廣及支持包括文學、表演、視覺藝術、電影及媒體藝術之發展,促進和改善藝術的參與和教育、鼓勵藝術評論、提升藝術行政之水平及加強政策研究工作,務求藉藝術發展提高社會的生活質素。

信念

1、藝術表達自由;
2、促進藝術整體發展,造就多樣化及多元化藝術環境;
3、促進城市的創意,改善社會及生活素質;
4、產生社會凝聚力、培育人文價值及社區精神;
5、肯定人人享有接觸文化藝術的權利。

目標

1、推動藝團發展;
2、提升藝術水平;
3、開拓藝術家的發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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