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

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

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Faculty of Law,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憑藉其完備的教育體系,優良的教學質量,很快躍居香港、內地和整個亞太地區的法學院之前列。香港中文大學自創校以來,一直堅持中英文雙語的教育方針,秉持中英兼重,多元文化的教育理念。基於其深厚的傳統文化底蘊的基礎,香港中文大學的法學院教育體系著重多元性,以學術性教學為導向。學院立足於教學以擴展學生心智為主,而非單純作為職業技術訓練的性質。這符合香港文化傳承和普通法為繼承脈絡的原則。

中大法律學部(School of Law)於2005年9月已初步成立,於2006年始開辦法學本科及研究生課程。2008年8月1日法律學部正式升格為法律學院(Faculty of Law),為中大第八所學院,其時學院共有1100名學生(180名本科生及920名自費課程研究生)。“學院自2006年起開始提供法學本科及研究生課程,2008年起開辦P.C.LL.,目前學院有全職教職員約50人及學生約1200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
  • 英文名:Faculty of Law,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 校訓:博文約禮
  • 創辦時間:2005年
  • 所屬地區:香港特別行政區
  • 類別:公立大學
  • 學校屬性:綜合性大學
學院概況,學院歷史,教學研究,開設課程,世界排名,

學院概況

香港中文大學(中大)法律學院前身為法律學部(Division of Law),成立於 2005 年,並在 2008 年升格為法律學院。學院自 2006 年起開始提供法學本科及研究生課程,2008年起開辦 P.C.LL.,學院有全職教職員約 50 人及學生約 1200 人。雖然中大法律學院是在香港最年輕的法學院,但由於中大本身的悠久歷史和在香港的龐大校友人數,中大校友中亦有相當數量的人投身了法律行業。中大法律學院主力於香港及中國方面的財經商貿及憲治制度等的學術研究。著名法律社會學學者麥高偉(Mike McConville)教授為學院剛卸任之院長。
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

學院歷史

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Faculty of Law,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成立於2005年,是香港第三所大學法學院。對於很多計畫去香港留學讀法律類專業的人來說,香港中文大學法學院是個不錯的選擇。
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
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
香港中文大學(中大)於2004年提出的《2005/06至2007/08年度學術發展建議書》中,提出設立法律學院,提供法學士及研究院課程,教務會於2004年3月3日通過有關建議,並將建議呈交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2004年5月10日,官方正式宣布中大將設立法律學院。
為設立法律學院,中大成立了中文大學法律學院籌劃委員會,由香港資深大律師暨哈佛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梁定邦出任主席。法律學院籌組時得到曾任中文大學校董會主席的利國偉及香港法律界的李福善捐款設立兩個講座教席,資深大律師陳志海捐款和執業律師徐嘉儉捐贈藏書。
中大法律學部(School of Law)於2005年9月已初步成立,其時約十餘名法律業界人士及學者經已到任法律學部供職,但學部並未有提供任何課程。學部於2006年始開辦法學本科及研究生課程。2008年8月1日法律學部正式升格為法律學院(Faculty of Law),為中大第八所學院,其時學院共有1100名學生(180名本科生及920名自費課程研究生)。中大法律學院之創院院長為刑法學家麥高偉(Mike McConville)教授,國際法學家凌兵教授及智慧財產權法學家彭道敦(Michael Pendleton)教授則為創院副院長。
2006年11月9日,中大舉行了法律學院成立典禮。
關於香港的法學專業,暫時八所高校中有三所高校開設有相關專業,分別是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其中香港大學法學院成立於1984年,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成立於1993年3月。繼這兩所大學之後,香港中文大學在2004年9月成立了法學系,法學院於2008年8月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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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研究

香港中文大學法學院是一個新型的學院。香港中文大學的法學系雖成立於2004 年,但是憑藉其完備的教育體系,優良的教學質量,香港中文大學的法學院很快躍居香港,內地和整個亞太地區的法學院之前列。香港中文大學自創校以來,一直堅持中英文雙語的教育方針,秉持中英兼重,多元文化的教育理念。基於其深厚的傳統文化底蘊的基礎,香港中文大學的法學院教育體系著重多元性,以學術性教學為導向。學院立足於教學以擴展學生心智為主,而非單純作為職業技術訓練的性質。這符合香港文化傳承和普通法為繼承脈絡的原則。
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
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
法學院被定義為研究和培養傑出法律人才的中心。法學院獨立的研究與運作可以保證最先進的法學觀念的傳播,更利於培養學生的獨立思維技能,激發他們的潛質。伴隨著香港中文大學豐碩的文化成果以及不斷完善的法學教育,香港中文沒大學的法學院碩士階段兼容有中國商法、普通法和國際經濟法。香港中文大學法學院最主要的教育理念是培養理解如何將普通法和中國文化融入並適應當代社會發展的法律人才。同時,法學院的知名學者也為學院制定了推廣正義和維護法律權威的原則,努力培養學生批判性的法學理論和思維,鼓勵學生深入了解和研究中國大陸法及國際法的法學教育,培養眾多的適應社會需求的職業律師和從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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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
法學專業的學生在其學習生活中開始明確自己的職業目標,同時逐漸熟悉自己的專業領域及從業方向。同時,這些學生具有嚴謹的思維能力和明確的道德觀、價值觀。在港的學習使這些學生能更好地適應香港、中國內地乃至國際範圍內的法學環境和發展趨勢。經過法學院嚴謹的學術氛圍的薰陶,學生的法學職業技能和思維能力得以提高,促使學生適應新的工作環境,擴寬他們的視野,呈現給學生不同的法學價值觀念。這些學生可以學習中積極探尋在法律規則後面的更深入的特殊價值,在專業能力和知識方面得到最大限度的提高,從而為以後處理諸如商業訴訟等案件,在實際操作中最大程度體現自我價值和法律價值,用自己的獨特角色服務於社會,在各類案件中獨擋一面,發揮自我的專業價值和人生價值。
The Centre for Rights and Justice
The Centre for Financial Regulation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金融規管與經濟發展研究中心)

開設課程

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開設了以下課程:
學位英文名稱縮寫首辦學制簡述
法學士
Bachelor of Laws
LL.B.
2006
四年全日制
法學本科課程。
法律博士
Juris Doctor
J.D.
2006
兩年全日制、三年半兼讀制
供非法學本科畢業的大學畢業生所修讀的法律專業學位。
專業法律證書
Postgraduate Certificate of Laws
P.C.LL.
2008
一年全日制、兩年兼讀制
香港法律執業資格的一項傳統的必須學歷。
法學碩士
Master of Laws
LL.M.
2006
一年全日制、兩年兼讀制
修課式法學研究生課程。
法學哲學碩士
Master of Philosophy in Laws
M.Phil.
2006
兩年全日制、三年兼讀制
法學研究生課程。
法學哲學博士
Doctor of Philosophy in Laws
Ph.D.
2006
四年全日制、五年半兼讀制
法學博士生課程。

世界排名

根據QS世界大學排名2015年法學院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 by Subject 2015 - Law),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排名世界第42位,亞洲第7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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