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慶縣物價局關於嚴禁春運期間客運車輛亂漲價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餘慶縣物價局關於嚴禁春運期間客運車輛亂漲價的通知
  • 印發機構:餘慶縣物價局
  • 印發日期:2009年1月21日
  • 生效日期:2009年1月21日
為穩定春運期間汽車客運票價,防止經營者隨意漲價行為,根據貴州省物價局《關於開展2009年元旦、春節期間市場價格監管的通知》(黔價發電[2008]19號)和遵義市物價局遵義市交通局《關於嚴禁春運期間客運車輛亂漲價的通知》(遵市價發電[2009]3號)檔案精神。現重申,我縣客運車輛(含計程車)必須嚴格執行物價局的相關檔案規定,各客運站、客運車輛和出租汽車經營業主必須嚴格按照《價格法》的相關規定明碼標價,在車站和車廂內醒目處張貼線路票價;嚴禁擅自提高票價;嚴禁客運站售票視窗將車票躉售給司乘人員。凡違反以上規定的,物價部門將按照《價格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餘慶縣物價局
200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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