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成本的計價

餐飲成本的計價各種原材料、調料、配料的實際成本,應按買價和能夠直接認定的運雜費、保管費以及繳納的稅金等確定。不同的材料可採用不同的計價方。但計價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領目材料時,可採用先進先出法,後進先出法、如權平均法、移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確定計算實際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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