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火槍

飛火槍,南宋時金兵器名。其製法以黃紙16層為筒,長2尺許,用柳炭、鐵滓、磁末、硫磺、砒霜等為藥,貫注筒內,縛於槍頭之後,以火發之,燒10餘步遠,人不敢接近。戰鬥時先燒後刺,增加了長槍的效能。直至清代,仍為軍隊裝備之一,但噴火筒由竹、紙質改進為金屬。《金史·蒲察官奴傳》:“持火槍突入……槍制,以勒黃紙十六重為筒,長二尺許,貫以柳炭、鐵滓、磁末、硫黃(硝石)、砒霜之屬, 以繩繫於槍端,軍士各懸小鐵罐藏火,臨陣燒之,焰出槍前丈余,藥盡而筒不損。”又, 《赤盞合喜傳》:“飛火槍,注藥以火發之,輒前燒十餘步,人不敢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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