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色系統

顯色系統的理論依據是把現實中的色彩按照色相、明度、純度三種基本性質加以系統的組織,然後定出各種標準色標,並標出符號,作為物體的比較標準。通常用三維空間關係來表示明度、色相與純度的關係,因而獲得立體的結構,稱為色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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