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七(漢語)

頭七(漢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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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七,是一種喪殯習俗。習慣上認為“頭七”指的是人去世後的第七日。一般都認為,死者魂魄會於“頭七”返家,家人應該於魂魄回來前,給死者魂魄預備一頓飯,之後必須迴避,最好的方法就是睡覺,睡不著也應該要躲入被窩;如果讓死者魂魄看見家人,會令他記掛,便影響他投胎再世為人。亦有說認為到了“頭七”當天的子時回家,家人應於家中燒一個梯子形狀的東西,讓魂魄順著這趟“天梯”到天上。出自《北史·胡國珍傳》:“國珍年雖篤老,而雅佛法”,及薨,“詔自始薨至七七,皆為設千僧齋”;《北齊書·孫靈暉傳》:“從(南陽王)綽死後,每至七日及百日終,靈暉恆為綽請僧設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頭七
  • 概述:頭七,一種中華民族的喪殯習俗
  • 理論基礎: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頭七
  • 相關風俗:從死者卒日算起,喪家每隔
理論基礎,相關風俗,燒七,出煞,守七,

理論基礎

2010年11月15日,上海特大火災“頭七”現場2010年11月15日,上海特大火災“頭七”現場
早在南北朝時已見有關記載,《北史·胡國珍傳》:“國珍年雖篤老,而雅佛法”,及薨,“詔自始薨至七七,皆為設千僧齋”;《北齊書·孫靈暉傳》:“從(南陽王)綽死後,每至七日及百日終,靈暉恆為綽請僧設齋。”
根據上述記載和其他若干資料,學者多認為做七習俗來源於生緣說,大約在佛教傳至東漢後到南北朝這段時期內形成,從唐初起突破信眾範圍,走向世俗化。為何要規定“七”為忌日?謂人生有六道流轉,在一個人死此生彼之間,有一個“中陰身”階段,如童子形,在陰間尋求生緣,以七日為一期;若七日終,仍未尋到生緣,則可以更續七日,到第七個七日終,必生一處(見《瑜珈論》)。所以在這七七四十九天中,必須逢七舉行超度、祭奠。這種由佛教“生緣說”催生的做七習俗之所以在南北朝時形成,自然應視作當時佛教盛行的產物。唐人李翱曾撰《去佛齋說》,對做七習俗及其理論依據予以駁斥,其根據之一便是“傷禮”,不合儒家對人情哀戚的講求,這也能反證做七本是佛家的事。
一般都認為,死者魂魄會於“頭七”返家,家人應於魂魄回來前,為死者魂魄預備一頓飯,之後便須迴避,最好的方法是睡覺,睡不著也要躲入被窩;如果死者魂魄看見家人,會令他記掛,便影響他投胎再世為人。亦有說認為人死後魂魄會與“頭七”前到處飄蕩,到了“頭七”當天的子時回家,家人應該在家中燒一個梯子形狀的東西,讓魂魄順著這趟“天梯”到天上。
人死後頭七返家探視。 出自 《西藏度亡經》(又名中陰救度密法)。

相關風俗

從死者卒日算起,喪家每隔七天就要舉行一次燒紙祭奠,共有7次,俗謂“燒七”。一般是“三七”、“五七”比較重要,親朋也要送來些紙、燭。此中還有一個“回煞”(又名“回殃”)儀式。舊俗以為人死後其魂魄猶存,在七七四十九天前,死者的陰魂要回家一次,具體時間由道士推算。屆時,喪家把香燭酒食擺好,在地上鋪一層炭灰或草木灰,用以檢驗死者回來的足跡。用一竹竿一根,隔一尺貼紙錢一張,立在門口台階上或插於死者落氣之屋的房檐下,據說陰魂見此就會進屋。用土罐裝一煮熟了的雞蛋置於房屋角,以此賄賂殃神(俗稱雞腳神),讓死者鬼魂在家裡多待一會兒。這時,一家老少躲得遠遠的,待規定的時間過去之後,先將一串爆竹丟進屋內,爆完才可以進家。滿百日和周年時,還要燒紙祭奠。在人死後的半年或一年時,再給死者做一次道場
高雄小林村民眾“頭七”祭奠遇難親人!高雄小林村民眾“頭七”祭奠遇難親人!

燒七

“燒七”就是從死者去世之日算起,每七天為一個祭日,稱為“頭七”、“二七”、“三七”、“四七”、“五七”、“六七”、“末七”,總計49天。民間傳說人有三魂七魄,死後一年去一魂,七天去一魄,三年魂盡,七滿魄盡,所以要過“七期”和三周年。民間還有另外一種說法,據說死者從去世之日起,在49天內,每隔七天閻王要審問亡魂一次,故“七期”又稱“過七災”。在燒七時,喪家要在大門口掛白紙燈籠,表示家有重孝。頭七在家設靈牌,焚香明燭,供獻酒肴祭奠,下餘六七都到墳地化紙錢。一般以一、三、五等單七祭禮較隆重,親友皆至,孝子要哭靈;二、四、六等雙七,親友不來。孝子只燒紙、不哭靈,稱為“空七”。尤以“三七”和“末七”最重要,每逢這兩個“七”日,親友都要到墳上燒紙祭奠,孝子也要大哭一場。“末七”又稱“盡七”,喪家大都要誦經禮懺,親友也要送冥幣、香、紙、大蜡、金銀斗等祭奠。“燒七”若與夏曆的初七、十七、二十七相逢,謂之“沖七”或“犯七”,認為亡魂“逢七有災,沖七有難”。在關中的耀縣和陝南的丹鳳縣,除認為“沖七”是忌期外,還以“燒七”與月中的初八、十八、二十八相逢也是忌期,俗云:“逢七逢八,銅錘鐵釵;燒七燒九,閻王請吃酒”。認為燒七遇到七和八的日子,閻王要拷打亡魂,遇到這種情況,要提前或推遲一天祭奠。關中一些農村。遇到“沖七”時,孝子要給死者墳頂插紙傘,意在協助亡魂躲避災難。陝北的延長縣,在“沖七”的先一天下午就要剪若干白紙旗,由子女、兒媳從家門口沿途插到墳前,將亡靈請回家中祭奠,以避過災劫。插白旗意在引路,據說亡魂如果來不及回家,可藏於白旗下躲難。
上海民眾在頭七之日哀悼火災逝者上海民眾在頭七之日哀悼火災逝者

出煞

各地農村還有一種極端迷信鬼神的“出煞”陋習。“出煞”又稱“回煞”,據說人死後陰魂還留在家裡,“出煞”就是閻王在七七四十九天內的某個時辰,要差鬼卒勾取魂魄去陰曹地府;還有一種說法,就是死者的亡魂要在某一時辰回家辭灶。“出煞”的日期和時辰,由陰陽先生根據死者的生辰和死亡時間算定,此俗建國後已摒棄。

守七

民間有“守七”的習俗,死者自去世之日起,其家屬每隔7日要設祭1次,直到49天,第七個七日,俗稱“斷七”為止。其中以“頭七”和“六七”(或“五七”)最為隆重。“頭七”晚上祭祀死者,至親好友廝守通宵,午夜吃“頭七餛飩”,派人到他人地里“偷菜”,目的是要被偷之家咒罵,據說罵得越凶,財發得越快。而被偷之家常會察覺近旁人家“燒頭七”的隱秘而噤若寒蟬。此俗民間尚存。在死者第五個或第六個七日忌日,其家屬請僧侶或道士做法事超度,叫做“六七”,遍請親友前來參祭。死者已出嫁的女兒,於“六七”的前一天晚,置辦三牲、果品前來祭祀,人稱“燒六七羹飯”。這祭桌一直設到“六七”忌日的下午。“斷七”以後,喪禮才告結束。
上海民眾在頭七之日哀悼火災逝者上海民眾在頭七之日哀悼火災逝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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