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治通寶

順治通寶

順治通寶為清朝錢幣,鑄於世祖順治年間(1644年~1661年)。順治通寶是清朝入關後正式鑄行的第一種制錢,面文“順治通寶”,錢文宋體、均為對讀;多為黃銅質,有極少數為青銅;錢體趨於扁平,錢緣寬闊。順治通寶主要為小平錢,少數折二、折十大錢,按背文變化和鑄行階段可分為五式。早期順治錢保留了明朝制錢工藝,使其版式具有明顯的明朝錢幣特徵,而後期徹底從明朝制錢體系中脫離出來,建立了獨有的清代制錢風格。 “順治五式”在明清錢幣演化中起到了承前啟後的作用。

清軍入關之後,清政權、南明政權、農民起義軍政權之間爆發的一系列大規模的戰爭。清政權的統一戰爭主導了前期順治錢的鑄造,它是一個戰時貨幣演化的經典案例和實物證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順治通寶
  • 鑄造年代:清世祖順治年間(1644—1661年)
  • 類別:清朝錢幣
  • 材質:黃銅
  • 幣面文字:順治通寶
  • 幣背文字:光背、單字、一厘、滿文、滿漢文
  • 形式:小平制錢
  • 類型:年號錢
順治通寶錢的種類,順治一式,順治二式,順治三式,順治四式,順治五式,歷史背景,歷史意義,

順治通寶錢的種類

按背文和鑄行階段可分為五式。

順治一式

第一式為“仿古式”,鑄行時間為順治元年至八年(1644~1651),順治十七年停止使用並回收。包括光背、背符號、背紀值三類,其中紀值類有背“一”、“二”與“十·一兩”仿明天啟大錢試鑄品,背符號類有背星、背圈等。由於仿古式順治錢從形制、鑄造工藝等方面均具有很明顯的明朝鑄幣的特點,故稱其為“仿古式”。又因為錢背無紀錢局文字,也稱為“無紀局”式,是清朝入關後鑄行的唯一一種無紀局標識的制錢。
順治通寶

順治二式

第二式為 “單漢字紀局式”,該式鑄行時間為順治元年至十年(1644~1653),錢背以單個漢字標示鑄造錢局簡稱,先後有右單字、穿左單字及穿上漢字幾類。由於順治早期鑄錢局眾多,故錢背紀局文字較為豐富,共發現十九個錢局,三十一種背文,分別為:右戶、上戶、右工、上工、右宣、上宣、右臨、上臨、右延、左延、右雲、右同、右薊、上薊、右原、上原、右陽、上陽、右河、上河、右浙、上浙、右東、上東、右荊、上荊、上寧、上昌、上襄、上福、上新。其中:上工、上新未正式發行,僅見數枚樣錢,背右延字錢較為罕見,背上延字錢未見真品。舊譜記載背右昌、右寧、上陝、右陝等品種實不存在。順治十七年仿古式與單漢字紀局式順治錢一併停用,並被收兌銷毀。《清文獻通考·卷十三·錢幣考》;“國初,尚仍其制,嗣後有鑄漢文,戶工字及各省鎮地名一字,於錢幕之上,或錢幕之右者,皆順治十年以前之制。”說明仿古式與“單漢字式”為順治錢的早期形式。
順治通寶

順治三式

第三式為“一厘”式,錢背穿右以一單漢字標示鑄局,穿左書寫“一厘”二字。鑄行時間為順治十年至十四年(1653~1657),停用時間為康熙二年(1663)。根據順治十年(1653)九月當時的戶部尚書車克題:“進驗新式樣錢並請旨頒發”事本中記載:“遵照新式背鑄一厘貳字樣錢萬文,理合進驗,如果合式,以便頒發各省鎮照式鑄造。查在京有戶、工兩局,臣部經管者,錢背鑄壹戶字,工部鑄工字,如江寧寧字,浙江浙字,武昌昌字,福建福字,山東東字,河南河字,陝西陝字,太原原字,陽和陽字,宣府宣字,薊鎮薊字,臨清臨字,所以辯精粗,而分殿最也。”順治“一厘”式錢共發現十七種,分別為:“戶一厘”、“工一厘”、“宣一厘”、“同一厘”、“薊一厘”、“原一厘”、“陽一厘”、“河一厘”、“浙一厘”、“東一厘”、“寧一厘”、“昌一厘”、“福一厘”、“陝一厘”、“江一厘”、“雲一厘”。唯獨雲南鑄“雲一厘”為順治十六年至順治十八年(1659~1661)。該式為“權銀錢”;“一厘”二字為折銀一厘(十厘折銀一分,十分折銀一錢,十錢折銀一兩),“權銀錢”的鑄行是清朝初年銀錢雙本位貨幣制度的實物體現。
順治通寶

順治四式

第四式為背“滿文”式,錢背書寫滿文“寶泉”或“寶源”分列穿左右。順治十四年(1657),戶部題準各省鑄局一律停鑄,僅由戶部寶泉局與工部寶源鑄背滿文局名錢。《清史稿食貨五》記載:“順治十四年,直省局錢不精,私鑄乘之,卒壅不行,悉罷鑄,專任寶泉,寶源精造一錢四分重錢,幕用滿文,俾私鑄,限於作偽,現行錢限三月銷毀。”可見由北京戶、工二局改鑄順治背滿文“寶泉”、“寶源”重錢是為了達到統一管理防止私鑄的目的,也是歷史上最重的小平制錢。背“滿文”式制錢鑄行時間為順治十四至十八年(1657~1661),錢體大而厚重,錢背銘文改為雙滿文形式,較之前順治錢有很大不同。從這一式開始,清朝制錢在形制從上沿用明朝的時代進入了真正的清錢時代,背滿文寶泉、寶源形式的制錢一直延續至清末宣統時期。它的出現具有劃時代的意義。

順治通寶

順治五式

第五式為“滿漢文”式,錢背分別以滿、漢書寫鑄錢局簡稱,分列穿左右。鑄行時間為順治十七年至十八年(1660-1661)。據《清朝通志》所載:順治十七年(1660)戶部又重定順治通寶背文制式,除寶泉局、寶源局續鋳背滿文式外,提準重開十五個地方錢局,並按照順治四式的規格開鑄新錢,每文重一錢四分,其背文由穿右省府局漢文局名,穿左為滿文局名,故稱滿漢文式。據《清朝通志》記載該式分別有:山西大同鎮局鑄滿漢“同”字、江南江寧局鑄滿漢“寧”字、山東省局鑄滿漢“東”字、湖廣武昌府局鑄滿漢“昌”字、直隸宣化鎮局鑄滿漢“宣”字、山西太原府局鑄滿漢“原”字、直隸薊州鎮局鑄滿漢“薊”字、江西南昌府局鑄滿漢“江”字、河南省局鑄滿漢“河”字、山東臨清鎮局鑄滿漢“臨”字、浙江省局鑄滿漢“浙”字、陝西省局鑄滿漢“陝”字、福建省局鑄滿漢“福”字、雲南省局鑄滿漢“雲”字錢。其中福建省局鑄滿漢“福”字與雲南省局鑄滿漢“雲”字錢並未正式開鑄,滿漢“福”字錢僅發現數枚部頒樣錢,而滿漢“雲”字錢未見真品存世。
順治通寶

歷史背景

公元1644年,清軍入關,愛新覺羅·福臨至北京。為了穩定流通鑄幣混亂的局面,一方面有選擇地繼續沿用明代舊錢,另一方在北京設中央錢局開鑄“順冶通寶”錢。新錢每文重量定為一錢與明錢兌換。這一舉措逐漸統一了流通錢的形制,為恢復國民經濟打下了良好的基礎。然而作為剛剛入關的清朝政府推行順治通寶錢並不是一帆風順的,它先後經歷了五次重要的改革,最終完成了脫離明代而建立清代鑄幣體系的過程。五次貨幣改制鑄就了五種形式的順治通寶錢,這就是聞名於世的順治五式。每一式順治通寶自成體系又互相關聯,為我們後來的收藏和研究者提供了豐富多彩、趣味無窮的實物資料。

歷史意義

1.明亡清興是中國歷史中的一個精彩的亮點,滿清入關之後,清政權、南明政權、農民起義軍政權之間爆發的一系列大規模的戰爭。清政權的統一戰爭主導了前期順治錢的鑄造,它是一個戰時貨幣演化的經典案例和實物證據;
2.隨著敵對政權逐一被消滅,後期的順治錢迅速從戰時貨幣向建設時期貨幣的轉型過渡,順治錢也徹底從明朝制錢體系中脫離出來。它是研究清前期是如何著力恢復戰後經濟課題重要實例;
3.順治錢是中國歷史上第二個完成了大一統的少數民族政權開國鑄幣,是研究少數民族與漢族錢幣文化如何一步步走向融合的實物資料;順治錢是在銀本位貨幣制度完全確立之後,建立的一整套白銀、銅錢雙軌制貨幣解決方案;是貨幣白銀化研究的重要組成;
4.鑄幣紀局的制度是整個清代錢幣體系的一大特點,也是中國封建鑄幣制度發展到更成熟階段的體現。這一制度雖然始於順治錢,但這並非一蹴而就,它經歷了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對順治錢的研究為弄清這一演化過程提供了重要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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