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宗實錄三

《順宗實錄三》是唐代韓愈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順宗實錄三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韓愈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順宗實錄三
夏四月乙巳,上御宣政殿,冊皇太子。冊曰:建儲貳者,必歸於家嗣;固邦本者,允屬於元良。咨爾元子廣陵王某,幼挺岐嶷,長標徇淑;佩《詩》《禮》之明訓,宣忠孝之宏規;居維保和,動必循道;識達刑政,器合溫文;愛敬奉於君親,仁德聞於士庶;神祗龜筵,罔不協從:是用命爾為皇太子。於戲!惟我烈祖之有天下也,功格上帝,祚流無窮,光纘洪業,逮予十葉。虔恭寅畏,日慎一日。付爾以承祧之重,勵爾以主{凶匕}之勤,以貞萬國之心,以揚三善之德。爾其尊師重傅,親賢遠佞,非禮勿踐,非義勿行,對越天地之耿光,丕承祖宗之休烈,可不慎歟?
時上即位已久,而臣下未有親奏對者。內外盛言王伾、王叔文專行斷決,日有異說。又屬頻雨,皆以為群小用事之應。至將冊禮之夕,雨乃止;迨行事之時,天氣清朗,有慶雲見。識者以為天意所歸。及睹皇太子儀表,班行既退,無不相賀,至有感泣者。戊申,詔曰:
惟先王光有天下,必正我邦本,以立人極。建儲貳以承宗祧,所以啟迪大猷,安固洪業,斯前代之令典也。皇太子某,體仁秉哲,恭敬溫文,德協元良,禮當上嗣。朕奉若丕訓,憲章前式,惟承社稷之重,載考《春秋》之義,授之匕鬯,以奉粢盛。爰以令辰,俾膺茂典。今冊禮雲畢,感慶交懷,思與萬方,同其惠澤。自貞元二十一年二月二十四日已後,至四月九日昧爽已前,天下應犯死罪者特降從流,流已下遞減一等。文武常參并州府縣官,子為父後者,賜勛兩轉。古之所以教太子,必茂選師傅以翼輔之,法於訓詞而行其典禮,左右前後,罔非正人,是以教諭而成德也。給事中陸質、中書舍人崔樞,積學懿文,守經據古,夙夜講習,庶協於中,並充皇太子侍讀。天下孝子順孫先旌表門閭者,委所管州縣各加存恤。
庚戌,封皇太子長子寧等六人為郡王。
癸酉(當作醜),贈吐蕃弔祭使工部侍郎兼御史大夫史館修撰張薦禮部尚書。薦字孝舉,代居深州之陸澤。祖文成,博學工文詞,性好詼諧,七登文學科。薦聰明強記,歷代史傳,無不貫通,為太師顏真卿所稱賞,遂知名。大曆中,江東觀察表薦之,授左司御率府兵曹參軍兼史館修撰。貞元初,為太常博士。四年,回紇求和親,使送鹹安公主人回紇,以薦為判官,改授殿中侍御史,累遷諫議大夫。十一年,冊回紇子,薦以秘書少監持節為使。還,久之,遷秘書監。二十年,吐蓄贊普死,以薦為工部侍郎兼御史大夫,持節吊贈。卒於赤嶺東回紇辟。吐蕃傳歸其柩。前後三使異國,自始命至卒,常兼史職。在史館二十年,著《宰輔傳略》、《五服圖記》、《寓居錄》、《靈怪集》等。
景寅,罷閩中萬安監。先是福建觀察柳冕久不遷,欲立事跡,以求恩寵,乃奏云:“閩中,南朝放牧之地,畜羊馬可使孳息。請置監。”許之。收境中畜產,令吏牧其中。羊大者不過十斤,馬之良者估不過數千。不經時輒死,又斂,百姓苦之,遠近以為笑。至是觀察閻濟美奏罷之。
丁卯,命焚容州所進毒藥可殺人者。
五月己巳,以杭州刺史韓皋為尚書左丞。
辛未,以右金吾大將軍范希朝為檢校右僕射兼右神策京西諸城鎮行營兵馬節度使。叔文欲專兵柄,藉希朝年老舊將,故用為將帥,使主其名,而尋以其黨韓泰為行軍司馬,專其事。甲戌,以度支郎中韓泰守兵部郎中兼中丞,充左右神策京西都柵行營兵馬節度行軍司馬,賜紫。乙亥,追改為檢校兵部郎中,職如故。甲申,以萬年令房啟為容州刺史兼御史中丞。初,啟善於叔文之黨,因相推致,遂獲寵於叔文,求進用。叔文以為容管經略使,使行,約至荊南授之。云:“脫不得荊南,即與湖南。”故啟宿留於江陵,久之方行;至湖南,又久之。而叔文與執誼爭權,數有異同,故不果。尋聞皇太子監國,啟惶駭賓士而往。是日,以郴州員外司馬鄭餘慶為尚書左丞。乙酉,以尚書左丞韓皋為鄂岳觀察武昌軍節度使。初,皋自以前輩舊人,累更重任,頗以簡倨自高,嫉叔文之黨。謂人曰:“吾不能事新貴人。”皋從弟華幸於叔文,以告叔文,故出之。
辛卯,以王叔文為戶部侍郎,職如故,賜紫。初叔文欲依前帶翰林學士,宦者俱文珍等惡其專權,削去翰林之職。叔文見制書大驚,謂人曰:“叔文日時至此商量公事,若不得此院職事,即無因而至矣。”王伾曰:“諾。”即疏請,不從;再疏,乃許三五日一入翰林,去學士名。又與歸登同日賜紫。內出衫笏賜登,而叔文不沾。文珍等所惡,獨不得賜,由此始懼。以衢州別駕令狐亘為秘書少監。亘國子祭酒德棻元玄孫,進士登第。司徒楊綰未達時,遇之以為賢。為禮部修史,引亘入史館,自華原尉拜拾遺,累遷起居舍人。大曆八年,劉晏為吏部尚書,奏亘為刑部員外,判南曹。累遷至禮部侍郎。亘之判南曹,晏為尚書,楊炎為侍郎。亘得晏之舉,分闕必擇其善者與晏,而以惡者與炎。炎固已不平。至亘為禮部,而炎為相。有杜封者,故相鴻漸之子,求補宏文生。炎嘗出杜氏門下,托亘以封。渭調使者曰:“相公欲封成其名,乞署封名下一字,亘因得以記焉。”炎不意亘賣之,署名屬亘。亘明日疏言,宰相炎迫臣以威,臣從之則負陛下,不從即炎當害臣。德宗以問炎,炎具道所以。德宗怒曰:“此奸人,不可奈。”欲杖而流之,炎救解,乃黜為衡州別駕。貞元初,李泌為相,以左庶子史館修撰征,至則與同職孔述睿爭競細碎,數侵述睿。述睿長告以讓,不欲爭。泌卒,竇參為相,惡其為人,貶吉州別駕,改吉州刺史。齊映除江西觀察,過吉州,亘自以前輩,懷怏怏,不以刺史禮見。入謁,從容步進,不襪首屬戎器,映以為恨。去至府,奏亘舉前刺史過失,鞫不得真,無政事,不宜臨郡,貶衢州別駕。上即位,以秘書少監征,未至卒。亘在史館,修《玄宗實錄》一百卷,撰《代宗實錄》三十卷。雖頗勤苦,然多遺漏,不稱良史。初德宗將厚奉元陵事,亘時為中書舍人兼史職,奏疏諫,請薄其葬。有答詔優獎。元和三年,以修實錄功,追贈工部尚書。
是月,以襄州為襄府;徙臨漢縣於古城,曰鄧城縣。

作者簡介

韓愈(768年—824年),字退之,河南南陽(今河南孟州)人,唐代文學家、哲學家。因其常據郡望自稱昌黎韓愈,故後世稱之為韓昌黎;卒後謚“文”,世稱韓文公。貞元八年(792年)進士及第,先後為節度使推官、監察御史,德宗末因上疏時政之弊而被貶。唐憲宗時曾任國子博士、史館修撰、中書舍人等職。元和十四年(819年)因諫阻憲宗奉迎佛骨被貶為潮州刺史。穆宗時歷任國子祭酒、兵部侍郎、吏部侍郎、京兆尹兼御史大夫。在政治上反對藩鎮割據,在文學上主張文以載道,其散文位居唐宋八大家之首,與柳宗元同為唐代古文運動的倡導者,並稱“韓柳”。詩與孟郊並稱“韓孟”。其詩力求新奇,有時流於險怪,對宋詩影響頗大。有《昌黎先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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