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薪

頂薪

頂薪就是頂級的薪水,一名球員與自己的母隊或另一支球隊所能簽下的最大契約(在規則允許下,單賽季年薪最高,契約年限最長)——在不考慮現實條件的前提下——就是“頂薪”。

簡單的說,球員的能力越高,他們能拿到的薪水就越高,但是這個薪水/契約也是有上限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頂薪
  • 評判:球員的能力
  • 內容:有上限
  • 實質:單賽季年薪最高
  • 條款:拉里·伯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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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薪怎么算

頂薪並不是一個確定的數字,對於每個球員來說,他們所能得到的頂薪數字基本上都是不同的。“頂薪”這與球員的上一份契約、新契約開始生效時的聯盟工資帽都有關。
一名自由球員與母隊續約時(需要使用Larry Bird條款(拉里·伯德條款) ,如果球隊薪金總額在工資帽之上且該球員符合Bird 條款規則),他可以得到一份頂薪A;如果這名自由球員與另一支球隊(這支球隊必須有足夠的薪金空間)簽約,他也可以得到一份頂薪B。頂薪A和頂薪B的確切數字是不同的。
所以簽約頂薪的時候,通常母隊都是有優勢的,因為他們可以給球員的“頂薪”年限要比其他球隊長一年,契約也更大。
球員頂薪將根據契約開始的第一個賽季的設定工資帽來測算,球齡0~6年的球員頂薪為工資帽的25%,球齡7~9年球員為工資帽的30%,球齡10年或以上的球員為工資帽的35%。
這個數字和球員上一份契約最後一年薪水的105%取大。
例如 Gilbert Arenas (吉爾伯特·阿里納斯)2008年成為自由球員時,奇才給他的頂薪,要比其他球隊給他的頂薪更豐厚一些。

相關資料

拉里·伯德條款

超過工資帽的最高金額再簽約的例外條款。球隊可以不受工資限額的規定與本球隊的自由人續約,但是,續約的自由人必須在該球隊效力三年以上。這樣的自由人每賽季的工資可以提高12.5%,而簽其他球隊只能提高10%。
這一條款適用於“夠資格的老兵自由球員(Qualifying Veteran Free Agents)”。如果你在同一支球隊中連續效力三年,三年之後你成為了自由球員,這時你就是“夠資格的老兵球員”,NBA就允許你的母隊給予你最大的契約,你的薪金可以在原有基礎上漲12.5%,而不具備這一條件的只能上漲10%。即使你上漲的部分使球隊薪金總額超過工資帽,也是規則所允許的,但不能超過奢侈稅的要求。另外,契約簽定的最長年限也可以從一般的5年上調為6年。

NBA頂薪契約

頂薪契約的規定,第一年的工資為球隊工資帽數字的25%,以後每一年以第一年工資數字的10.5%遞增。下賽季NBA各隊工資帽比上賽季上浮超過300萬美元,達到4950萬,25%即為1237.5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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