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藝術美育

音樂藝術美育

指以音樂藝術為內容和實施手段對人們進行審美教育,以促進人的心靈淨化和個性完美的社會實踐活動。音樂藝術之所以具有這種美育功能,是由音樂的本質特徵所決定的。音樂的物質媒介是音響、節奏、旋律、音色、速度、力度、曲式等,在藝術分類上屬於聽覺藝術和表情藝術,它能非常強烈地表達人們的情感。

基本介紹

  • 書名:音樂藝術美育
  • 原版名稱:音樂藝術的美育
美育介紹,功能,

美育介紹

名稱解釋
正如古羅馬美學家朗吉弩斯所說:“和諧的樂調不僅對於人是一種很自然的工具,能說服人,使人愉快,而且還有一種驚人的力量,能表達強烈的情感。例如笛音就能把情感傳給聽眾,使他們如醉如狂地歡欣鼓舞。”(《論崇高》)。
音樂藝術的美育功能分類
音樂藝術的美育功能,大體上可分為娛樂性、情感性和社會性三種類型。娛樂性音樂主要指那些沒有深刻的思想內容的作品,帶有消遣、娛樂身心的功用;情感性音樂主要指那些描寫人類豐富、微妙的情感世界,它讚揚或貶斥某種情感、性格、氣質、趣味等,起著某種類似道德教育的功用;社會性音樂主要指那些有著強烈的階級性和政治傾向性的作品,往往成為時代的號角,能幫助人們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
音樂藝術的審美一般可分為官能的欣賞、情感的欣賞到理性的欣賞這樣三個由淺入深的階段,欣賞的方式大體可以分為娛樂消遣式、自我出髮式、理解背景式、形式偏愛式、純音感受式、綜合領悟式等類型。

功能

音樂藝術美育的功能是:(一)培養感受音樂美的耳朵。從人的全面發展看,不懂音樂是一種缺陷,只有音樂藝術才能激起人們的音樂感;對於不辨音律的耳朵來說,最美的音樂也毫無意義。費爾巴哈在《基督教的本質》中指出:“如果你對音樂沒有欣賞力,沒有感情,那么你聽到最美的音樂,也只是像聽到耳邊吹過的風,或者腳下流過的水一樣。”欣賞音樂藝術可以培養人們的聽覺審美能力,包括審美感受力、想像力、判斷力、理解力等。(二)陶冶情操,培養審美情感。傑出的音樂作品,無不是美好事物的寫照、內心情感的表現從而引發人們精神上的愉悅和情感上的共鳴。情感或情緒、情愫體驗,構成了音樂藝術欣賞的基本內容。培養審美情感,應注意廣泛地貯存與情感同構的多種“內在圖式”。這些“內在圖式”,是通過反覆、多次的音樂審美活動而把握到音樂表情定式。(三)認識社會生活的本質特徵。《樂記·樂本篇》指出:“是故治世之音安以樂,其政和;亂世之客怨之怒,其政乖;亡國之音哀以思,其民困,聲音之道,與政通矣。”既然音樂藝術是對一定歷史條件下社會生活和人們心中情感的表現,因而通過音樂美育,能深刻地了解一定時期社會生活的本質特徵,並且喚起人們對生活的熱愛,對未來的嚮往和對崇高理想的摯著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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