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設計要求
人均使用面積
空間比例
為降低房間
共振、
駐波等對室內音質的影響,音樂教室長、寬、高的任意兩尺度應不出現整數比例。
窗
應符合GB 50099—2011中5.1.9的規定。內窗應設遮光簾,材質應與防火、環保、美觀要求及室內聲學環境設計通盤考慮。
門
應符合GB 50099—2011中5.1.11的規定。材質與安裝應與室內聲學環境設計通盤考慮。
地面頂棚和牆面
地面應進行防滑處理,材料應與防火、環保、美觀要求及室內聲學環境設計通盤考慮。 頂棚和牆面除滿足防火、環保、美觀要求外,材料和裝修應與室內聲學環境設計通盤考慮。
電氣設施
1.音樂教室應採用具有漏電保護功能的獨立電源開關裝置,並配置電源穩壓器、接地裝置和過載保護器。
2.音樂教室配電系統的照明用電應與其他用電分設不同支路。
3.音樂教室的用電安全應符合 GB 13869 的規定。
寬頻網路
音樂教室內應設定
寬頻網路,並採用暗線敷設,出口頻寬應不小於100 Mbps。
室內環境要求
空氣品質
1.音樂教室建築及室內裝修所採用的材料、工程設計、施工及驗收,應符合GB 50325的規定。
2.音樂教室內空氣品質標準,應符合GB/T 18883的規定。
通風與換氣
1.應符合GB/T 17226的規定。
2. 音樂教室宜採用全熱交換新風系統,新風系統及空氣品質要求應符合表2的規定。
採光與照明
應符合GB 50099—2011中9.2、9.3的規定。
溫度與濕度
綜合人體舒適度與教學設備的使用要求,音樂教室環境溫度應為 18 ℃~35 ℃,相對濕度應為3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