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鞍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為鞍山市政府職能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鞍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及市委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及市關於國民健康的政策、衛生健康和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擬訂我市相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標準和市政府規章草案。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制定並組織落實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應急處置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擬訂全市藥物使用等政策措施,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落實國家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依法制定並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牽頭承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相關工作。
(七)制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定並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相關政策。
(九)指導地方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組織擬訂中醫藥發展規劃和技術規範,負責中醫類醫療機構
和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護理及臨床用藥等監督管理,組織實施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準入、資格標準,指導中醫藥教育、人才培養和科學研究,組織實施中醫藥健康服務相關工作,促進中醫藥文化傳承發展,開展中醫藥防病治病知識宣傳普及,推動中醫藥海外發展,參與擬訂中藥產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開展中藥資源普查,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
(十一)負責市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管理工作負責市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二)承擔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市人口計畫生育領導小組、市老齡工作委員會、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市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等日常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部門職責: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重大問題調研、重要文稿起草、績效考核、政務公開、政務信息、保密等工作。負責公共節能、消防和住房貨幣化補貼等後勤管理工作。負責分解省、市政府績效考核任務,承擔政府目標責任書考核管理工作。承擔衛生健康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等外事工作,開展與港澳台地區的交流與合作。
二、財務審計科(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科)
部門職責: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市衛生健康行業項目資金管理,擬訂大型醫用裝備配置管理辦法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牽頭負責健康扶貧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國家藥物政策。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落實國家藥品價格政策和提出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市內藥品生產、使用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負責市級藥品、醫療器械的儲備管理工作。
三、疾病預防控制與職業健康科(食品安全標準與監測科)
部門職責:擬訂並實施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組織實施國家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預防和控制重大疾病發生和疫情蔓延,負責全市重點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和嚴重精神障礙監測及防治工作,組織開展環境衛生、學校衛生監測等工作,承擔傳染病疫情信息發布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科學普及等活動。擬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組織開展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的有害因素監測以及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交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並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對食品安全標準執行情況進行跟蹤評價。
四、衛生應急與安全生產辦公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
部門職責:擬訂並實施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組織實施國家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預防和控制重大疾病發生和疫情蔓延,負責全市重點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和嚴重精神障礙監測及防治工作,組織開展環境衛生、學校衛生監測等工作,承擔傳染病疫情信息發布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科學普及等活動。擬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組織開展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的有害因素監測以及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交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並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對食品安全標準執行情況進行跟蹤評價。
五、醫政醫管科
部門職責:擬訂全市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院前急救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醫療機構、醫護人員、醫療技術的準入管理工作和推進全市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組織實施全市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醫療保障工作。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監督指導全市醫療機構評審評價,指導醫院藥事、臨床實驗室管理等工作。開展國家、省、市臨床重點專科建設工作。承擔衛生健康對口支援和衛生援外等工作,承擔推進醫聯體建設指標任務。
六、規劃發展與信息化科(愛衛辦)
部門職責:承擔健康鞍山戰略協調推進工作,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承擔統籌規劃與協調最佳化全市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工作,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推進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及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衛生健康統計工作。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牽頭承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相關工作。承擔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的建議,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
七、綜合監督與政策法規科(職業維權科)
部門職責:負責全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全市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健全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負責組織實施營商環境建設具體工作。組織起草衛生健康、中醫藥有關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負責衛生健康地方標準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健康系統法制建設及宣傳、培訓工作。保障醫生的執業安全,加強糾紛的防範和處理力度,開展醫療機構安全性評估,制定保護醫生免受暴力侵害的預防應急預案。為醫生開展預防暴力危害的培訓,提高醫生的法律意識和能力。加強全社會的醫學知識教育和醫生職業保護相關法律的宣傳。
八、婦幼健康服務科
部門職責:擬訂婦幼衛生健康政策、規劃、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九、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科(老齡健康科)
部門職責:承擔全市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組織實施生育相關政策,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組織擬訂老齡事業發展規劃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組織開展老齡化國情教育活動,營造養老孝老敬老的社會氛圍。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貫徹落實黨和國家老齡、退管工作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市老齡、退管工作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基層老齡、退管工作,廣泛開展國內外老齡、退管工作交流。
十、基層衛生健康科
部門職責:擬訂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基層衛生政策的落實。
十一、中醫藥發展科
部門職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中醫藥發展規劃、政策,促進中醫藥文化傳承發展,開展中醫藥防病治病知識宣傳普及,承擔中醫藥信息化建設和統計工作,負責中醫藥綜合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中醫藥技術規範,監督管理中醫類醫療機構及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護理及臨床用藥等,組織實施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和執業標準,組織開展中醫藥傳承和各類中醫藥人才培養,指導中醫藥科研能力建設,促進中醫藥科技成果的轉化、套用和推廣,指導協調基層中醫藥工作。組織實施健康服務業及中醫藥健康服務相關工作,開展健康管理與促進等相關服務,促進健康服務相關支撐產業發展和與文化、旅遊、體育、養老等產業融合發展,參與擬訂中醫藥健康產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組織開展中藥資源普查,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推動中醫藥海外發展。
十二、黨務工作辦公室(宣傳科)
部門職責:負責機關的黨群工作。承擔委屬單位領導班子和機關幹部的管理、考核、任免、培訓和監督工作。負責指導委屬單位黨的基層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負責委屬單位領導班子落實重大議事規範、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的監督檢查。負責黨管人才建設相關工作。承擔工、青、婦等群團組織日常事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委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承擔衛生健康新聞宣傳、信息發布和輿情應對工作。
十三、人事科(科技教育科)
部門職責:擬訂全市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委屬單位專業技術人才引進、工資福利、專業技術人事管理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組織並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晉升、護士執業資格考試等工作。組織指導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培訓工作。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參與擬訂醫學教育發展規劃,推動實施醫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組織實施科研項目、適宜新技術推廣和科研基地建設。組織指導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管理。貫徹落實國家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專科醫師培訓制度和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制度。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
十四、保健科
部門職責: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幹部保健工作制度、計畫,負責市確定的保健對象醫療保健、保健管理、健康體檢以及有關預防保健、健康教育工作,負責來鞍中外重點保健對象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幹部保健經費的管理和使用,負責幹部保健基地的業務指導,負責幹部保健專家組的選拔和保健隊伍培養建設工作。承擔市委保健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民眾訴求工作科
部門職責:負責受理上級機關交辦的信訪事項和民眾反映涉及全市衛生健康領域的信訪問題。協調職能科室處理信訪事項,督促、檢查、指導委屬單位的信訪工作及信訪事項的承辦處理情況。負責及時處理去省進京上訪等突發事件,報告重大、緊急信訪事項。負責民心網、市長熱線、8890平台、省12320平台等民眾網上投訴辦理。負責綜合治理工作。

領導分工

張敬軍:黨組書記、主任
工作分工:主持市衛生健康委黨組、行政全面工作。聯繫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鞍山醫院,分管市中心醫院、市第二醫院、市靈山醫院。
金大慶:黨組成員、市衛生健康事業服務中心主任
工作分工:負責市衛生健康事業服務中心工作。
邊成林:紀檢組
工作分工:負責紀檢監察組工作。
呂雪威:副主任
工作分工:負責行政辦公、財務、規劃信息、體制改革、愛國衛生、基層衛生、精準健康扶貧、人口監測和老齡健康工作。分管辦公室(督查考核辦公室)、財務審計科(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科)、規劃發展與信息化科(愛衛辦、體制改革科)、基層衛生健康科、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科(老齡健康科)、市計畫生育協會,聯繫鞍鋼衛生處、鞍鋼總院,分管市長大醫院。
尹清山:黨組成
工作分工:負責組織、黨建、宣傳、人事、科教、工青婦、老幹部工作,分管機關黨委辦公室(黨務辦公室、宣傳科、老乾辦、工會)、人事科(科技教育科)、機關黨委。分管市千山醫院、市精神衛生中心、市傳染病醫院。
崔艷君:黨組成員、副主任
工作分工:負責醫政醫管、綜合監督、婦幼健康、幹部保健工作。分管醫政醫管科、綜合監督科(政策法規科、職業維權科)、婦幼健康服務科、保健科,聯繫市湯崗子醫院,分管市婦兒醫院、市第三醫院
田旭:黨組成員、副主任
工作分工:負責疾病預防控制、職業健康、食品安全檢測、應急處置、安全生產、中醫藥發展、信訪穩定、綜合治理工作。分管疾病預防控制科(職業健康科、食品安全標準與檢測科)、衛生應急與安全生產辦公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中醫藥發展科、民眾訴求工作科。分管市腫瘤醫院、市中醫院、市職業病防治院。

所獲榮譽

2019年11月,獲得“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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