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動轉帳制

非自動轉帳制亦稱收妥記帳方式。對國際貿易記帳結算項下的托收結算方式,出口方清算銀行必須等待進口方清算銀行寄來“已貸記通知書”或授權借記函、電時,才能借記進口方清算銀行帳戶而不能自動轉帳的一種記帳方式。

採用這種記帳方式,進口單位如在承付期內提出拒付,進口方清算銀行應即通知出口方清算銀行撤銷托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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