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規性能源

非常規性能源是指傳統能源之外的各種能源形式。指剛開始開發利用或正在積極研究、有待推廣的能源,如太陽能、地熱能、風能、海洋能、生物質能和聚變能等.隨著常規能源的有限性以及環境問題的日益突出,以環保和可再生為特質的非常規性能源越來越得到各國的重視。

能量密度低,開發利用需要較大空間;不含碳或含碳量很少,對環境影響小;分布廣,有利於小規模分散利用;間斷式供應,波動性大,對繼續供能不利;目前除水電外,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成本較化石能源高。資源豐富,普遍具備可再生特性,可供人類永續利用;比如,陸上估計可開發利用的風力資源為253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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