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東市中級人民法院

青海省海東市中級人民法院

青海省海東市中級人民法院原為青海省海東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成立於1980年2月,2013年7月更名為海東市中級人民法院。現轄樂都區、平安縣、互助土族自治縣、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化隆回族自治縣、循化撒拉族自治縣六個基層人民法院,28個人民法庭,共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443名。其中,法官281人,占63.4%。海東市中級人民法院現內設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機關黨委、政治部、紀檢組、監察室、辦公室、司法行政裝備管理處、審判管理辦公室、研究室、法警支隊等17個職能部門,共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87人。其中,法官56人,占64.3%。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海東市中級人民法院
  • 郵政編碼:810600
  • 聯繫電話:0972-8683588
  • 成立時間:1980-02-01
  • 全院人數:87人
  • 院長姓名:杭旭
法院簡介,機構設定,法院建設,所獲榮譽,地理位置,

法院簡介

青海省海東市原為青海省海東地區行政公署,2013年2月經國務院批准撤地設市,成為全國最年輕的地級市。海東市位於青海省的東部,因地處青海湖以東而得名,西距省會西寧市30餘公里,是青海省連線內地的東大門。海東市全境東西長約124.5公里,南北寬約180公里, 總面積1.32萬平方公里。居住著漢、回、藏、土、撒拉等19民族,總人口167萬人。現下轄樂都區、平安縣、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互助土族自治縣、化隆回族自治縣和循化撒拉族自治縣6個縣、區。其中,循化、互助是全國唯一的撒拉族、土族自治縣。海東歷史悠久,物產豐富,是青海省最大的農業區,是全省主要商品糧、蔬菜和果品生產基地,也是全省主要的牛羊育肥基地和肉禽蛋供應基地。

機構設定

青海省海東市中級人民法院現設有立案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刑事審判庭、行政審判庭(賠償委員會辦公室) 、審判監督庭、執行局(庭)

法院建設

近年來,海東市中級人民法院在黨委領導、人大監督、上級法院指導和政府、政協及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始終堅持“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工作主題,以“公正司法”為核心,以“人民滿意”為標準,進一步加強審判執行工作和幹警隊伍建設,不斷提升司法公信力,法院各項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所獲榮譽

先後榮獲全國優秀青少年維權崗、全國法院行政審判工作、調研工作先進集體、全省文明單位、全省人民滿意的好法院、等榮譽稱號。先後湧現出全國青年衛士、全國人民滿意的好法官、全省信訪工作先進工作者等一批先進模範人物。

地理位置

青海省海東市中級人民法院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