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縣地方稅務局

霞浦縣地方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9月,現有幹部職工95人,臨時人員32人。幹部大專以上學歷77人,占總人數81.05%,黨員81名,占總人數71.7%。縣局機關內設8個職能科室,即辦公室、人事教育科、稅政科、規費征管科、征管法規科、計財科、信息技術科、監察室和臨時辦事機構效能辦。下轄稽查局、辦稅服務廳、4個分局(城關分局、三沙分局、下滸分局、溪南分局)和4個稅務所(其中牙城稅務所正常辦公,崇儒所、鹽田所併入城關分局,長春所併入下滸分局),負責全縣14個鄉鎮稅收和費金的管征。機構分設以來,在省、市局和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為指針,圍繞“帶好隊、收好稅、造環境、上台階”這一目標,自覺服務服從於經濟建設大局,依法治稅、求真務實、開拓創新,做好稅收各項工作。1994年至2010年,累計組織各項收入17.15億元,其中稅收收入12.83億元,年均增長25%。地稅收入占縣財政地方級收入的比重由1994年的18%上升到2010年的74%。縣局從1996年起連續五屆被評為省級文明單位。連續七年獲得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第一名,獲得省“五一獎狀”集體,被評為寧德市機關效能建設先進單位,各基層單位都進入不同層次的文明單位行列。辦稅服務廳獲“全國巾幗文明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霞浦縣地方稅務局
  • 所屬地區:霞浦縣
  • 管理範圍:地方稅務
  • 屬性:政府機關
工作職責,內設科室,

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各項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按照稅收管理許可權,研究擬定有關地方稅收具體實施細則、辦法;(2)參與研究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稅收手段進行巨觀調控的建議,促進本縣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經濟的發展。(3)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組織實施地方稅收徵收管理體制改革;制定地方稅收徵收管理制度;監督檢查稅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貫徹執行。(4)組織實施本省地方稅收和國務院、省政府以及國家稅務總局指定的費金的徵收管理;按照稅收管理許可權,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過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稅政問題進行解釋;組織辦理政策性稅收減免和優惠政策等具體事項。(5)編報本縣地方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地方稅收收入計畫,並負責監督檢查計畫的執行情況。(6)開展稅收行政執法,負責辦理稅務行政複議。(7)負責本縣地方稅務系統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預算內外資金的垂直領導和統一管理。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地方稅務系統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考察與培養。負責本縣地稅系統幹部人事制度的改革與實施。(8)負責本縣地稅系統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9)監督檢查地稅系統各級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情況。(10)研究分析本縣地方稅收稅源狀況及變化情況。調查了解納稅戶的生產經營情況,幫助指導納稅戶改善經營管理,促進經濟發展,不斷充裕稅源。(11)組織稅收宣傳和理論研究;組織實施註冊稅務師的管理;規範稅務代理行為。(12)負責本縣地方稅務系統的民眾來信來訪工作。辦理、答覆人大、政協的提案和議案。(13)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科室

1、辦公室
工作職責: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起草和審核重要檔案,審核把關局機關公文;負責全縣性稅收工作會議和局長辦公會議等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全縣稅收宣傳工作;負責檔案的收發運轉;編髮政務信息;管理文書檔案;處理民眾來信和來訪;組織辦理縣人大、政協的提案和議案;負責機關機要保密和安全保衛工作;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管理機關財產等行政事務。負責地方稅收理論、政策調研的組織與管理工作;負責督查縣局重要事項的落實工作。
2、稅政科
工作職責:負責我省地方稅收及國務院、省政府和國家稅務總局指定的其他費金的政策管理工作(由規費徵收管理股徵收管理的社會保險費等費金除外),制定具體的徵收管理辦法。按照稅收管理許可權,組織辦理有關稅收減免中的具體事項。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及外籍人員和其他涉外的地方稅收的協調與管理。
3、征管法規科
工作職責:負責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組織實施地方稅收綜合性稅收征管法規及規章制度,指導稅務登記、申報、稅務檢查和稅收資料管理。改革完善地方稅收徵收管理辦法;管理稅收發票。負責企業辦稅員的管理、業務培訓;負責稅務代理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對稅收法規、規章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指導和檢查本縣地稅系統基層單位稅收法制建設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工作;承擔地方稅收法規檔案的清理、鑑定及彙編。負責稅務案件審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4、規費徵收管理科
工作職責:負責社會保險費法規、政策的解釋和貫徹實施;研究草擬社會保險費徵收管理措施;指導社會保險登記、申報審核、稽核檢查及相應的違章處理;開展社會保險費法規、政策、社保業務知識的培訓;配合對社會保險費收入的統計分析;配合社會保險費法規、政策的宣傳;配合開發和完善社會保險費徵收管理系統軟體的套用與維護;負責政府授權(委託)其他規費、基金的徵收管理工作。
5、計畫財務科
工作職責:匯總分析全縣地稅系統稅收會計、統計信息數據;擬定稅收計畫和會計、統計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本縣地稅系統的經費、財務、裝備和固定資產;監督執行地稅系統財務制度;審核彙編直屬單位的財務預、決算;辦理各項經費的領撥;組織實施地稅系統的內部審計;負責稅收票證和完稅證的管理工作。組織研究分析地方稅收稅源狀況及變化情況。
6、信息技術科
工作職責:負責計算機套用於稅收管理的各個環節的指導與管理;負責計算機購置、配發、網路建設及功能配置管理工作;負責計算機軟體的推廣、套用;負責計算機管理制度的建立、人員培訓以及網路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辦公現代化管理工作;負責經濟信息的提供處理工作。
7、人事教育科
工作職責:負責本縣地稅局幹部職工、人員編制、機構設定、幹部考核、勞動工資和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負責本局幹部制度改革和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負責出國(境)的報批和幹部監督審查工作;管理人事檔案;制定幹部教育規劃,組織幹部學歷教育和崗位培訓工作;負責基層單位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
8、監察室
工作職責:負責監督檢查本縣地稅系統基層單位和工作人員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情況;負責受理檢舉揭發稅務監察對象的來信來訪和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因檢舉揭發稅務監察對象的違紀行為而遭打擊報復的案件;負責對稅務人員廉政教育、檢查處理行政違法和稅務執法違紀案件。負責監督執行廉政建設工作的規章制度,適時進行執法監察;負責地稅系統的內部審計監督工作。
9、效能辦
工作職責:負責貫徹執行上級效能辦和本局效能建設領導小組工作精神,研究擬定效能建設實施方案;負責本局效能建設工作的組織實施;負責總結系統效能建設工作的主要做法、成效、典型經驗及建議;起草和審核效能建設工作總結、計畫以及其他綜合性檔案;負責效能建設領導小組工作會議、專題會議的組織安排和記錄,編寫會議紀要;督促檢查效能建設工作會議、檔案和領導批示、指示的落實情況;負責效能信息的編輯、報送工作;負責協助處理效能領導小組的日常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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