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吉棟

霍吉棟

甘肅正天合律師事務所律師、合伙人、金融證券業務部負責人,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破產與重組專業委員會委員,甘肅省律師協會金融證券專業委員會委員,甘肅省優秀青年律師。業務領域:金融證券非訴訟業務、商事訴訟業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霍吉棟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蘭州
  • 出生日期:1975年8月24日
  • 職業:律師
  • 畢業院校:甘肅政法學院
  • 主要成就:擔任光大興隴信託有限責任公司等多家金融機構常年法律顧問
    代理諸多金融機構多起標的巨大的金融借款糾紛、票據糾紛。
  • 代表作品:《論契約法中的嚴格責任》、《再擔保的法律分析》、《短期融資券——經濟與法律視角的雙重分析》
個人履歷,主要貢獻,主要作品,主要榮譽,

個人履歷

2001.9—2005.7,在西北師範大學知行學院法律系任教,講授《擔保法》、《公司法》。
2004.3-2005.7,在甘肅正天合律師事務所兼職從事律師助理工作。
2005.8--今,甘肅正天合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合伙人、金融證券業務部負責人。

主要貢獻

執業十年,霍吉棟律師的業務領域主要集中在公司(公司設立、治理、併購、改制、重組、破產)、證券(債務融資工具、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新三板)和金融(銀行、資產管理公司、信託、基金)。霍吉棟律師在上述法律服務領域積累了大量經驗。
為浙江天漢投資集團收購江蘇興雲集團、蘭州大信藥業有限公司收購天水泰和醫藥連鎖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油田公司收購敦煌凱騰電力有限公司、蘭州“雁灘家園”房地產項目收購、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有限公司格爾木燃氣電站收購、甘肅省信託有限責任公司部分國有股權轉讓、甘肅省國有資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重組、甘肅公路航空旅遊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重組、甘肅省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重組、甘肅靖遠煤電股份有限公司(000552)非公開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重大資產重組(關聯交易)等20餘個公司併購/重組項目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為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蘭州辦事處公開招標轉讓交通銀行蘭州分行95戶4億元資產包、 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對金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進行5億元財務性股權投資、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肅省分公司收購某企業3億元信託貸款並進行債務重組、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蘭州辦事處競購蘭州銀行17億餘元證券類資產包、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蘭州辦事處收購及委託處置某企業1億元應收賬款、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為某房地產企業1.3億元融資項目等近20個AMC不良資產處置及商業化業務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為甘肅省國有資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甘肅公路航空旅遊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甘肅省建設投資(控股)集團總公司、甘肅省電力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甘肅電投能源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甘肅亞盛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甘肅省敦煌種業股份有限公司、金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甘肅省農墾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甘肅路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窯街煤電集團有限公司、酒泉市經濟開發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金昌市建設投資開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慶陽市經濟發展投資有限公司、金昌水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等15家企業先後發行40餘期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企業債、公司債(合計發行金額超過600億元)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主要作品

《論契約法中的嚴格責任》(《甘肅社會科學》2002年第3期)
《再擔保的法律分析》(《正天合律師》2006年第3期)
《借新貸還舊貸,保證人是否承擔責任——以一起借款擔保糾紛為例》(刊載於法制網-甘肅頻道,2006年)
《短期融資券——經濟與法律視角的雙重分析》(收錄於《首屆西部律師發展論壇論文集》,2008年)
《破產重整與債權人利益保護》(《第四屆中國破產法論壇論文集》,2011年)
《礦業權抵押:規範梳理、實務操作及法律風險防範》(《正天合律師》2011年第2期)
《在規則與想像力之間尋求平衡——以“特定資產收益權”之金融創新及其法律服務為例》(中世律所聯盟“金融法律服務創新與發展論壇”演講稿,2014.6)

主要榮譽

2014年榮獲“甘肅省優秀青年律師”稱號;
作為主辦律師提供專項法律服務的“靖遠煤電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重大資產重組(關聯交易)項目” 甘肅省律師協會評選為“甘肅省2014年度十大非訴訟經典案例” ;
連續多年被評為甘肅正天合律師事務所“優秀律師”、“優秀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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