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車

電視車是指用於現場電視節目錄製、實況轉播、電子新聞採集等的廂式“特種汽車”。按功能的不同分為三類:①電視轉播車(簡稱OB車),具有現場電視節目轉播功能。②電視錄像車(簡稱EFP車),具有現場電視節目錄製功能。③電視採訪車(簡稱ENG車),具有電視新聞採集和傳遞功能。按裝備的主要設備的技術級別,分為甲級(相當於國際的廣播級)和乙級(相當於國際的專業級)。按車體的大小,分為大型、中型、小型和微型。各類車對電器和專業設備的配置有著不同的要求。

電視(Television 、TV、 Video)指利用電子技術及設備傳送活動的圖像畫面和音頻信號,即電視接收機,也是重要的廣播和視頻通信工具,電視機最早由英國工程師約翰·洛吉·貝爾德在1925年發明。電視用電的方法即時傳送活動的視覺圖像。同電影相似,電視利用人眼的視覺殘留效應顯現一幀幀漸變的靜止圖像,形成視覺上的活動圖像。電視系統傳送端把景物的各個微細部分按亮度和色度轉換為電信號後,順序傳送。在接收端按相應幾何位置顯現各微細部分的亮度和色度來重現整幅原始圖像。科學技術的進步,是電視迅速普及的一個重要原因。各國電視信號掃描制式與頻道寬頻不完全相同,按國際無線電諮詢委員會(CCIR)的建議用拉丁字母來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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