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白區團縣委

團縣委是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在茂名市的地方組織領導機關,在縣委和團市委的領導下,依照《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章程》和團的代表大會決議,圍繞黨的中心任務開展工作,團結領導廣大團員青年投身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鞏固黨的青年民眾基礎,加快電白經濟發展,建設和諧電白。

基本介紹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團縣委是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在茂名市的地方組織領導機關,在縣委和團市委的領導下,依照《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章程》和團的代表大會決議,圍繞黨的中心任務開展工作,團結領導廣大團員青年投身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鞏固黨的青年民眾基礎,加快電白經濟發展,建設和諧電白。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縣委和上級團委的工作部署,根據青少年的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每個時期共青團的發展戰略、年度計畫以及改革的總體規劃和配套措施,認真推進實施。
2、加強全縣共青團的思想建設和組織建設,對基層團組織工作實施具體指導和認真監督,健全團組織生活,加強組織紀律,改善團組織的工作方式,拓寬工作領域,豐富工作內容,提升團組織工作質量和效率。
3、領導全縣共青團工作;領導和指導縣青志協縣少先隊工作委員會開展日常工作;指導全縣青少年社會團體工作。
4、參與有關青少年事務的法律、法規的實施工作,協助或受縣委、縣政府委託處理、協調與青少年利益相關的事務;負責市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5、調查青年思想動態和青年工作狀況,研究青年運動、青少年工作理論、青少年思想教育、青少年事業發展等問題,及時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和措施。
6、協助縣委、縣政府有關部門做好中、小學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維護學校穩定和社會的安定團結,以及提高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
7、組織全縣團員青年在經濟建設中發揮生力軍和突擊隊作用,完成縣委、縣政府和團市委部署的以青少年為主體的各項任務。
8、協助黨組織管理、選拔和培養團的幹部。
9、做好推優入黨工作,為黨組織輸送優秀的團員青年。
10、負責指導並組織全縣青少年的思想理論教育、宣傳文化活動和活動陣地建設,培養、選拔、表彰並推薦優秀青年。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青少年報刊讀物的發行工作。
11、負責全縣做好全縣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
12、完成團縣委和上級團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分工

梁建鋒(書記、黨組書記)主持團縣委全面工作。
王理治(副書記、黨組成員)負責常務工作,分管少工委、團務部、學少部、志願者工作。
陳宇敏(黨組成員、副主任科員)分管辦公室、城鄉部。
三、內設機構及職能
(一)團務部負責人:潘崇正
1、掌握和研究全縣團組織、團乾和團員隊伍建設,並提出推動全縣團建工作的發展意見、計畫和措施。
2、負責青年人才的發掘、培養和推薦工作,以及全縣先進團組織、優秀團幹部、優秀團員的評選和表彰的有關工作。
3、組織、指導全縣青年志願服務工作。指導縣青年志願者行動指導中心開展工作,對全縣青年志願服務工作進行規劃、協調、統籌、管理。組織開展示範性的青年志願服務活動;開展與外界青年志願服務組織的交流與合作。
4、負責全縣團員發展、團費收繳、團組織統計等團務工作。
5、協助管理基層團組織領導幹部,辦理基層團組織領導幹部的審批任職手續。
6、負責了解、掌握基層青年思想動態,研究、制定全縣共青團宣傳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7、負責團的宣傳工作,把握正確輿論導向,做好全縣性的重點工作和重大活動項目的新聞宣傳,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日常聯絡。
8、負責策劃、組織和實施各種青年文化活動,展示茂名團組織和廣大茂名青年的形象,營造有益青年健康發展的文化環境。
9、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城鄉部負責人:鄭嘉林
1、負責制訂全縣城鄉團工作計畫。
2、組織實施、動員和帶領城鄉青年投身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培養城鄉青年的思想動態。
3、負責全縣青年文明號的推薦、評選、考核、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各級青年文明號的評選、表彰、考核和管理工作;開展與外界關於創建青年文明號交流。
4、負責農村團組織“服務萬村脫貧致富奔小康”活動、“青年星火帶頭人”活動、科技創業活動活動。5、負責農村青年就業創業工作。
6、負責“電白縣青年現代農業發展促進會”的日常事務。
7、負責“電白青年企業家協會”籌建工作。
8、負責直屬機關團委的活動策劃、開展工作。
9、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負責高校及中等學校共青團組織日常工作的指導。
2、負責全縣少先隊工作組織開展,縣少先隊工作委員會(少工委)辦公室設在學校部。
3、配合教育部門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培育“四有”新人為目標,對學生進行政治思想教育,積極開展共青團和學生會的各項活動。
4、加強學校共青團和學生會組織建設,協助學校做好共青團、學生會和少先隊幹部的配備、管理、培訓和考核,並抓好團隊的銜接工作。
5、負責做好“青年少年素質的教育訓練基地”、“少年軍校”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6、負責承辦“希望工程”辦公室的日常事務,同時負責縣少工委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7、組織協調有關青少年精神文明建設的工作。
8、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加強對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的領導和協調;制定全縣青少年犯罪研究規劃,組織、協調、推動全市青少年犯罪研究工作。
9、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協調處理團縣委機關的日常事務。
2、負責團縣委重大活動和重要會議的協調組織。
3、督辦團縣委工作部署和工作計畫的貫徹落實。
4、負責機關文秘、信訪、保密、機要通訊、檔案管理、財務管理等工作。
5、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全縣城鎮社區系統共青團組織建設,推進共青團組織特色活動的開展。
6、負責機關行政事務及後勤服務工作。
7、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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