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陳(豫章郡宜春縣人)

雷陳(豫章郡宜春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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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卷八十一《獨行傳·陳重傳》陳重字景公,豫章宜春人也。少與同郡雷義為友,俱學《魯詩》、《顏氏春秋》。太守張雲舉重孝廉,重以讓義,前後十餘通記,雲不聽。義明年舉孝廉,重與俱在郎署。

《後漢書》卷八十一《獨行傳·雷義傳》雷義字仲公,豫章鄱陽人也。初為郡功曹,嘗擢舉善人,不伐其功。義嘗濟人死罪,罪者後以金二斤謝之,義不受,金主伺義不在,默投金於承塵上。後葺理屋宇,乃得之,金主已死,無所復還,義乃以付縣曹。後舉孝廉,拜尚書侍郎,有同時郎坐事當居刑作,義默自表取其罪,以此論司寇。同台郎覺之,委位自上,乞贖義罪。順帝詔皆除刑。義歸,舉茂才,讓於陳重,刺史不聽,義遂陽狂被發走,不應命。鄉里為之語曰:「膠漆自謂堅,不如雷與陳。」三府同時俱辟二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雷陳
  • 外文名:ㄌㄟˊ ㄔㄣˊ
  • 拼音:léi chén
  • 解釋:比喻交誼深厚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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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詞目:雷陳
拼音:léi chén
注音:ㄌㄟˊ ㄔㄣˊ
解釋:東漢雷義與陳重的並稱。比喻交誼深厚的朋友。

典源

《後漢書》卷八十一《獨行傳·陳重傳》
陳重字景公,豫章宜春人也。少與同郡雷義為友,俱學《魯詩》、《顏氏春秋》。太守張雲舉重孝廉,重以讓義,前後十餘通記,雲不聽。義明年舉孝廉,重與俱在郎署。
《後漢書》卷八十一《獨行傳·雷義傳》
雷義字仲公,豫章鄱陽人也。初為郡功曹,嘗擢舉善人,不伐其功。義嘗濟人死罪,罪者後以金二斤謝之,義不受,金主伺義不在,默投金於承塵上。後葺理屋宇,乃得之,金主已死,無所復還,義乃以付縣曹。後舉孝廉,拜尚書侍郎,有同時郎坐事當居刑作,義默自表取其罪,以此論司寇。同台郎覺之,委位自上,乞贖義罪。順帝詔皆除刑。義歸,舉茂才,讓於陳重,刺史不聽,義遂陽狂被發走,不應命。鄉里為之語曰:「膠漆自謂堅,不如雷與陳。」三府同時俱辟二人。

釋義

典源譯文

陳重字景公,豫章郡宜春縣人。年輕時與同郡人雷義為朋友,都學《魯詩》、《顏氏春秋》。太守張雲舉陳重孝廉,陳重讓給雷義,前後寫了十幾封信,張雲不依他的。雷義第二年舉孝廉,陳重與雷義都在郎署。
雷義字仲公,豫章郡鄱陽縣人。先任功曹,曾經提拔推舉善人,自己不居功。雷義曾經救人死罪,罪人後來用二斤金子感謝他,雷義沒有接受。金主瞧雷義不在時,悄悄地把金子放在懸掛床上承接塵土的帳幕上。後來修理房屋,打掃衛生,才發現了。金主已死,無法送還,雷義不得已把金子送到縣裡去了。後來舉孝廉,授尚書侍郎,有同台郎犯罪應當受刑作,雷義默默地自己上表認了他的罪,因此以司寇論,罰往邊地戍守防敵。同台郎發覺了,辭位上表,請求贖雷義罪。順帝詔令都除去他們的刑。雷義回郡,舉茂才,讓給陳重,刺史不依,雷義假裝瘋了,披毛散發逃走,不應命。鄉里人作了一句順口溜說“:膠漆自謂堅,不如雷與陳。”三府同時都徵召他倆。

釋義

“膠漆自謂堅,不如雷與陳”,後遂以“雷陳”比喻深厚的交情。

同源典故

膠漆 膠漆契 膠漆陳雷 陳雷 雷陳

運用示例

隋 史祥 《答東宮啟》:“情喻雷陳 ,事方劉葛 。”
元 無名氏 《殺狗勸夫》第二折:“自古道膠漆的雷陳 ,也不似你這般合意。”
《品花寶鑑》第一回:“這顏莊在日,與士燮既系郎舅至親,又有雷陳至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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