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地招商

零地招商

概述,定義,

概述

“零地招商”是2004年由時任廈門市外商投資局局長的孫希有博士提出的。提出的背景是針對當時廈門市以及全國其他地區土地資源緊缺的現狀,為減少珍貴的土地資源浪費等而專為政府部門招商設計提出的概念。
“零地招商”2005年作為利用外資策略寫入廈門市政府報告;2006年,商務部年度工作會議正式認可這一投資促進概念;2007年,福建省外經貿廳以檔案形式要求在全省推廣“零地招商”策略,同年8月,《商務部簡報》全文登載廈門市“零地招商”策略的情況,在全國範圍內引起反響。

定義

之所以稱之為“零地招商”,主要是指引進落地的新項目不再需要重新徵用土地,不再需要重新申請用地指標,而是從已經被徵用的土地資源中進行挖潛和再利用的一種招商理念。
“零地招商”包括三個含義:一是現有生產工藝技術較落後的企業進行產業升級或技術改造;二是較早前引進的,占用土地面積較大的,單位土地投資強度不夠的企業充分利用其“圍牆內”廠區閒置的土地,或擴大原有項目投資,或設立新的獨資、合資項目。這類企業一般又分以下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當初項目是分期開發,預留了土地。但因為之後情況變化而沒有完成既定項目分期落地計畫;第二種情況是引進時土地徵用較多,建設了“花園式工廠”;三是利用現有已建成的寫字樓引進非工廠類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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