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警察組建男性賣淫團伙案

離職警察組建男性賣淫團伙案

喬建傑,男,1980年生,曾在包頭市當警察,被辭退後卻乾起了組織男性賣淫的活動。此後因為同行競爭,他指使手下將另一個男性賣淫團伙的頭目殺死並分屍。喬建傑幾度試圖憑藉職業經驗擾亂警方視線,但最終仍難逃法律制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離職警察組建男性賣淫團伙案
  • 類別:案件
  • 類型:組織賣淫
  • 人物:離職警察
建站招嫖,惡性競爭,串供避罪,判決結果,

建站招嫖

23歲“爹地”建網站招嫖
2003年初,23歲的喬建傑和21歲的賈全濤在一個無名小酒吧里相識。當時,喬建傑已從事組織男子的賣淫活動有近3年的時間,但是一直未能形成氣候。此後,賈全濤以“爹地”身份加入了賣淫團伙,負責接電話約客人。2004年中,喬建傑又招募了從外地到北京找工作的賀耀威、郭浩以及在520酒吧當服務員的劉學生。最初的兩年,喬建傑等人的活動範圍主要限於北京,他們在北京的主要工作地點有兩處,分別在東晶國際公寓和榮豐2008公寓,淫穢光碟、保險套等工具都存放在此。2005年5月,賈全濤帶著3個人前往成都發展。劉學生帶著1個人搬到市中心發展。賀耀威則帶著郭浩等人搬進了亦莊東晶國際公寓,並正式接替賈全濤負責北京“少爺”的賣淫活動。
2006年初至年底,為了打開局面,喬建傑專門建了3個網站。喬建傑說,他做這3個網站主要是想聚集人氣,他在網站上發布提供“少爺”性服務的廣告,標明價格和聯繫電話,放在網頁主頁上。幾年來,總共有三四十名“少爺”在喬建傑手下乾過,人多的時候有十幾個人,人少時有七八個。陸陸續續有來的也有走的,基本上保持在10人左右。
禁止手下給嫖客打折
“少爺”大部分是從成都的一個勞務市場裡找來的,入行前他們必須答應至少要乾半年,也不許和以前的朋友聯繫。除非出台,“少爺”們平時是不能出門的,他們會被反鎖在屋裡,吃住和衣服都是統一安排,能做的就是看電視、上網和睡覺。一般新來的“少爺”出台,都是由派台人帶到服務地點。幹得時間長了,有時也會得到派台人的一張寫有電話和地址的紙條,自己打車前往賓館,打車要從工錢里扣除。此外,“少爺”們出去賣淫,不準告訴對方自己的住址和真實姓名。
出台的“少爺”名義上得台費50%,但只能拿到20%的現金,另30%存在喬建傑處,逢年過節可以把存的錢提出去,目的是防止“少爺”們逃跑報警。此外,還有50%由派台人(賈全濤和賀耀威)和喬建傑,各得一半,但所有派台人在派台之前都必須通過喬建傑同意。按照賈全濤的說法,“少爺”每次出台賣淫可得200元至400元不等,兩名“少爺”同時服務一位客人可以掙700元到800元。這個價格由喬建傑硬性規定,這是為了禁止派台人給嫖客打折。
此外,喬建傑還給負責人規定了3條規則,第一是不準貪污賣淫錢,第二是不準和嫖客打架,第三是不準吸毒。

惡性競爭

為競爭清理“賣淫市場”
2007年春節前,喬建傑在一個叫“鴨子兵團”的網站上發現了另一個男性賣淫團伙,這個團伙也發了很多帖子。喬建傑稱,他知道有很多外地人辦的小團伙用男性賣淫的方式進行搶劫,他認為這樣會毀了男性賣淫的名聲,有礙於自己團伙的賣淫活動。“我想會會這個團伙的頭兒”,喬建傑說,如果對方是同行,服軟做朋友就算了。如果對方是假賣淫真搶劫,“就準備要他的命”。
在行內有個潛規則,在網上貼的那個要價最高、照片最漂亮的帖子裡留的聯繫方式,一定是賣淫團伙頭目的,因此他可以輕易看出誰是“頭目”,重點記住兩個電話,兩個電話肯定有一個是頭目的。此後不久,喬建傑在家中與郭浩和賈全濤喝茶。他告訴兩人,有很多人在網上賣淫,阻礙了他們的發展。喬建傑說,在一家公寓裡有一個王某也組織男孩賣淫,“我把這個人舉報了,但他就被罰了5萬塊錢”。喬建傑告訴郭浩和賈全濤,他準備把這些人綁了,威脅他們把錢交出來,“這些在網上自己賣淫的人,賺的錢到不一定是他們的”,並稱,“我在政法系統幹了這么多年,知道要想逃過法律的制裁,首先得懂法,不懂法不行,必須要把這些人趕出這個圈子,不能讓他們擾亂這個市場”。
據賈全濤和郭浩交代,喬建傑曾告訴他們,自己曾當過警察,懂公安破案的一些事,聽喬建傑的就壞不了事,所以他們做什麼事都聽喬建傑的,不摻雜自己的思想。此外,喬建傑還兩次教賈全濤人體解剖,並把賈全濤和郭浩叫來,給賈全濤示範用繩子綁郭浩。材料顯示,喬建傑確實做過警察,包頭市公安局昆都侖區分局政辦室出具的《包頭市公安局關於辭退喬建傑的批覆》證明,喬建傑於2001年11月5日被包頭市公安局辭退。
冒充嫖客騙綁競爭對手
2007年2月27日中午11點多,喬建傑決定動手。此前,他已經準備好一把匕首、一根麻繩、一卷膠帶和8副手套。喬建傑讓賈全濤買了一張手機卡,以嫖客的身份給“頭目”小剛(化名)打電話。兩人約定,先到小剛家裡去接人,再去賈全濤選定的地點賣淫,喬建傑和郭浩則回東晶國際的房間內等候。
當賈全濤將小剛帶進屋後,3人把小剛摁倒在地,用麻繩捆上放到床邊。隨後喬建傑逼問小剛:“你們共有幾個人幹這個?有幾處房?客人的電話本放在哪了?”小剛一一作答,並給了喬建傑兩把鑰匙,讓他去查看。喬建傑讓賈全濤和郭浩看著小剛,他拿著鑰匙去了小剛所說的地點。
由於一處地點有門禁進不去,另一處有一隻狂叫的惡狗,喬建傑認為小剛故意騙他。“他根本沒有說有門禁、有狗,也沒說小區有攝像頭”,喬建傑認為,小剛是給他下套,他還在小剛家裡發現一把匕首。因此他覺得這個人是個禍害,將來肯定有危害,於是決定殺死此人。
指使手下殺人分屍丟棄
回到東晶國際公寓後,喬建傑讓小剛躺在廁所的地上,拿起一個枕頭墊在小剛的頭下,並把枕套套在小剛頭上。為了不讓小剛喊出聲,他在小剛嘴裡塞了一個電池,並用膠帶把嘴纏住。
據賈全濤供述,當時喬建傑對他說,“這個人必須死,如果不死他肯定會去報案,到時候你我都難逃”,邊說邊幫他戴上手套,讓他別緊張,然後把刀遞到他手上,告訴他,“扎他的脖子,紮下去以後向前一推”。隨後,喬建傑走出衛生間,又對郭浩說:“你再去給那個人緊緊繩。”賈全濤進了衛生間,走到小剛的頭邊,郭浩按住小剛的腿。賈全濤閉上眼,持刀向小剛的脖子扎了下去,又按喬建傑教他的向前一推。“當時我的左手扶在小剛身上,扎了以後感覺他的身子在抖動,沒有出聲,大概動了一分鐘就不再動了”。
此後,喬建傑說,“我去買箱子,你們倆做好裝箱準備”,意思是讓兩人分屍。喬建傑取來箱子返回東晶國際公寓,一進屋就聞見一股血腥味,賈全濤正在廁所里分屍。裝箱後3人搬著3個箱子下樓裝車,隨後回屋睡覺。凌晨三四點鐘,喬建傑叫醒賈全濤、郭浩,一起開車出去拋屍。他們從京津塘高速上了五環路,在距京瀋高速的大牌子不到一公里處扔了第一個箱子,在北五環扔了第二個,在西五環外一個加油站的小屋旁邊,他們扔完了第三個箱子。

串供避罪

3人作案後潛逃,喬建傑、郭浩、劉學生於2007年3月15日在四川省成都市被抓獲歸案。第二天,賀耀威在北京被抓獲。幾天后的19日,賈全濤在四川省內江市落網。被抓後,喬建傑依舊不肯罷休,他千方百計地寫紙條,叫手下和他串供保命,並稱,“預審想跟我斗,沒那么容易,我要跟預審斗到底”。
據郭浩供述,負責發東西的人給他一張紙條,告訴他“看完後扔掉”。這張紙條是喬建傑給他的,上面的內容是讓他說作案殺人時不在現場,喬建傑讓他到汽車上拿咖啡,並說沒有參與組織賣淫,只有這樣才能保命。郭浩說,紙條看完後就扔到廁所便池裡用水沖走了。司法機關提訊他時,他就是按喬建傑給他的紙條上的內容講的。

判決結果

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和組織賣淫罪,判處喬建傑和賈全濤死刑,郭浩無期徒刑;以組織賣淫罪判處賀耀威有期徒刑13年、劉學生有期徒刑12年。2011年9月26日,喬建傑、賈全濤被被北京市一中院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