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糧指用人單位在特定時期向職工發放雙倍月薪的薪酬形式,屬於年終酬金範疇,根據《香港雇用條例》推定條文,1997年6月27日後訂立的僱傭契約若無相反條款則推定年終酬金非賞贈性質。根據《香港雇用條例》規定,該形式默認以農曆年度為酬金期,連續性契約雇員完成整個酬金期可獲全額雙糧,未滿期但受僱滿3個月者可獲按比例支付金額。
其發放標準以僱傭契約為基準,未指定金額時按月薪雇員一個月工資計算。契約終止時需在7日內支付應得部分,逾期最高可處5萬港元罰款。試用期雇員不計入資格計算但可納入金額計算範疇。
現代薪酬機制普遍採用貨幣形式發放,雙糧演變為年終雙倍薪資的代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雙糧
- 定義:一個月領雙倍的工資
- 古代工資單位:糧食
- 作用:獎勵職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