階梯志願

階梯志願是相對於目前全國各省在2008年開始實行的平行志願而言的,“階梯志願”模式強調的是“志願優先,依照分數”的原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階梯志願
  • 原則。:志願優先,依照分數
  • 結束時間:2008年
  • 釋義:目前全國各省平行志願
簡介,別稱,

簡介

階梯志願是相對於目前全國各省在2008年開始實行的平行志願而言的。

別稱

一般來講又叫“順序志願”,部分地區也叫“梯度志願”。傳統的“階梯志願”模式,是指考生分別填報在同一批次中的不同投檔時間段的院校志願。不同投檔時間段的院校志願,按其先後順序,一般稱為第一志願、第二志願、第三志願等。投檔時,是按照考生的第一、第二、第三等院校志願順序,先在第一志願投檔時間段進行檢索,待第一志願投檔錄取結束後,再在第二志願投檔時間段進行檢索,以此類推。比如說,在每個批次中,假設考生可以填4個院校志願,這4個志願要分成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志願。投檔時,是按院校志願順序先投第一志願。此時,省級招辦在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將報有該院校志願的考生按投檔分排隊,再根據院校確定的調檔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投出。如果考生第一志願未能投出,或投出以後被高校退檔,則要等待第二輪投檔。第二輪投檔則要看考生第二志願院校是否有不滿額的情況,如未滿額,考生成績又能滿足第二志願院校投檔條件,則投檔,否則只有等待第三輪投檔,看第三志願院校在第二輪投檔後,有無不滿額的情況,依次類推。“階梯志願”模式強調的是“志願優先,依照分數”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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