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春浩

陸春浩

陸春浩,男,1972年4月出生,浙江嘉善人,1991年8月參加工作,199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大學學歷。曾任浙江省海寧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2022年12月,陸春浩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陸春浩
  • 國籍:中國
  • 籍貫:浙江嘉善
  • 出生日期:1972年4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曾任嘉善縣委辦公室副主任;嘉善縣乾窯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黨委書記;嘉善經濟技術開發區(惠民街道)黨委書記、嘉善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惠民街道辦事處主任;嘉善縣副縣處長級幹部;嘉善縣副縣長;海寧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2年11月,海寧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陸春浩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正在接受嘉興市紀委市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2年12月,浙江省紀委監委網站訊息,經中共嘉興市委批准,嘉興市紀委市監委對海寧市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陸春浩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經查,陸春浩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利用職權進行權力尋租,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消費卡;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損失和不良影響;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房產開發、工程驗收等方面謀利,非法收受財物,數額巨大。
陸春浩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嘉興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嘉興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陸春浩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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